美国创建的,而是咱们的大明太祖朱元璋。
朱元璋设计了“三司”制度,把地方权力一分为三:行政、军事和司法分别由布政使、都指挥使和按察使掌管。
布政使掌管一省的财政、赋税、粮食调度等事宜,算是地方的“省长”。但布政使并没有独断专行的权力,因为朱元璋觉得权力太集中容易滋生贪腐,于是布政使虽然负责行政和财政,但军事和司法并不归他管。
按察使是负责地方司法事务的官员,类似于今天的“省法院院长”。按察使的职责就是维持地方的法律秩序,处理各种案件、审理纠纷。
都指挥使负责地方的卫所军队,相当于今天的“省军区司令”。
而在他们之上,还有巡抚一职。
巡抚一开始并不是常设职位,通常是中央派出来解决突发问题的“救火队员”。比如某地匪患严重、官员不作为,中央就派巡抚过去解决。巡抚的权力很大,因为他是代表皇帝行使权力,三司的长官见了他也得让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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