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
“看来这把得看我的了,你先坐着去。”
“怎么了校长?”
后者这话问出口了也看清楚场上的情况了——来的这家伙,站在那里感觉大腿比主持人腰还粗,身高更是夸张,从二者的比例上判断,此人少说有3米左右。
更关键的是,他和常见的巨人症、篮球中前锋只高不壮不同,其躯干、四肢、腰围乃至脖颈的粗细全是和身高比例配套的,不然也不能上面所说的夸张对比。
“这是什么玩意儿?人能长这么大个儿??!”
付山惊道。
赵佗这会儿也看到了,也在诧异中站起了身子不知不觉将双臂从冰块桶中抽了来。
“骜哥,你说体重得往150公斤上猜,那这个得多重啊?”
“如果按照平均的肌肉和骨骼密度算,320-250公斤之间是最起码的,但实际上肯定不止。”
“为什么?”
“因为能支撑并运作这么大、这么沉重的身躯,密度不可能和平均值相当,所以500公斤起底吧。”
“一个半吨的‘人’??不是,这咋可能啊,我记得世界上最重的人有635公斤,是个得了肥胖症和暴饮暴食症的美国人,在得病之前还干过出租车司机,活了四十冒头就因为水肿死了;但那个的照片我看过,是个纯纯的肉山,全身上下都是脂肪,连眼皮都厚的和没擀开的饺子皮似的。
体重过千斤的例子还有一些,也无不是这种类型,但你看这个,一身腱子肉,居然还能看到拉丝的肌纹理,说明他的体脂率最多也10上下,这不合常理吧?哪怕用‘九龙拉棺’往死里扎,每天吃上2万大卡热量的事物,也搞不出这种怪物啊!”
“还记得我说在蒙古国碰到的‘阿尔马斯人’吗?”
“记得记得,那你的意思是说这压根不是个我们这样的人,而是个‘野人’?”
项骜却摇头道:
“不,我只是举个例子,这个家伙和我碰到的不一样,通体无毛,更接近于一个放大版的人类。
而说这个的意思是王世建大概是寻得了什么类似‘阿尔玛私人’的稀有物种过来做这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