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克起身目送詹姆斯离开,眼睛一闪,他明显地察觉到,这次走程序要比上次轻松很多。
洛克休息了几分钟,地方检察官领着洛杉矶警局独立审计员以及他的律师走了进来。
地检通知洛克将会被起诉,是否需要他出庭,视调查结果而定。
意思是若是整个调查都没有任何疑问,那就是走一个程序,若是有疑问,就需要洛克上庭接受检方质询。
地检询问的问题跟内务部大同小异,不过问得更细。
比如洛克是否认识杰克.哈伦,两人是否有仇等?
还问到洛克当时手边是否有其他非致命性武器,开枪击毙杰克.哈伦是否是唯一的选择?
呃,这些问题看起来很蠢。
但是,这就程序。
……
结束了调查问询后,为了确保调查结果的公正,洛克没有继续在警局逗留,直接离开了警局。
他的行政休假也正式开始了。
洛克先回了一趟格兰公寓,他已经找到了一个藏钱的好地方。
格兰公寓里,跟他同一层,有一个日裔年轻女人,叫铃木奈美,是他曾经的炮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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