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一直喝到了后半夜。
营中空地上燃起了数十个巨大的篝火,將半个天空都映得通红。
整只整只的肥羊被架在火上烤得滋滋作响,金黄的油脂滴落在炭火中,激起一阵阵诱人的香气。
一坛坛未经过滤的浑浊烈酒,被粗暴地拍开泥封,浓烈的酒香瞬间瀰漫开来。
这些在逃亡路上吃了上顿没下顿,连口热水都喝不上的汉子们,彻底放开了。
他们狼吞虎咽,用隨身的匕首割下大块的烤肉,塞进嘴里,大口喝酒,大块吃肉。
起初还有些拘谨,可见到刘靖亲自端著一个粗陶大碗,一桌一桌地敬酒,与他们称兄道弟,拍著他们的肩膀,说著“以后这里就是家”的话,毫无半分刺史的架子,他们心中最后一丝隔阂也消失了。
酒酣耳热之际,不知是谁先起的头,一个满脸虬髯、在战场上杀人如麻的壮汉,端著酒碗,看著篝火,突然毫无徵兆地嚎啕大哭。
他一边哭,一边把碗里的酒灌进嘴里,哭声嘶哑而绝望。
“家……没了啊!”
“婆娘……娃……都没了啊!全让宣武军那群狗娘养的给杀了啊!”
这一声哭嚎,像是一根导火索,瞬间点燃了所有人的情绪。
压抑了数月之久的悲伤、愤怒、绝望,在酒精的催化下,如同火山般彻底爆发。
哭声,咒骂声,酒碗狠狠摔碎在地的声音,响成一片。
他们失去了家园,失去了亲人,成了无根的飘萍,成了真正意义上的孤魂野鬼。
刘靖没有劝阻,只是沉默地站在一旁,端著酒碗,將碗里的烈酒一饮而尽。
他知道,这股鬱气,必须让他们彻底发泄出来。
不破,不立。
只有將过去的一切都埋葬,他们才能在歙州这片新的土地上,获得新生。
这一夜,刘靖没有回府,乾脆就在军营中,听著这满营的哭声与醉话,睡了下来。
……
第二天一大早,天还蒙蒙亮,空气中还残留著宿醉的酒气和篝火的烟味。
刘靖便在庄三儿的陪同下,来到了马厩。
一百八十余匹战马,静静地站在马厩中,低头啃食著新鲜的草料。
到底是北地的好马,即便饿得肋骨毕现,那高大的骨架和匀称的体型,依旧远胜南方常见的矮种马,那眼神中,也带著一股不屈的野性。
刘靖走上前,轻轻抚摸著一匹枣红马的鬃毛,感受著它微微颤抖的肌肉。
刘靖的心中,涌起一阵难以言喻的心疼。
这可都是宝贝!
是这个时代最宝贵的战略资源,是未来爭霸天下的利器。
“传令下去!”
刘靖对隨行的马夫沉声说道:“从今天起,用最好的精饲料餵养。豆子、黑料,不要怕钱,府库里有多少,就给我用多少。再找几个有经验的兽医来,把它们身上的伤都给我治好了!”
“我要让它们在半个月內,都给我养得膘肥体壮,油光水滑!”
“是!府君!”
马夫连忙躬身应下。
庄三儿看著刘靖那爱惜战马的神情,心中也是一阵感慨。
兵、马,在许多將帅眼中都只是消耗品,但眼前这位主公,却视若珍宝。
跟著这样的主公,何愁没有出头之日。
“庄三儿。”
刘靖转过头来,目光灼灼:“我打算用这批战马和魏博的兄弟为骨干,成立一支骑兵营。一支真正的,能够一锤定音的铁甲骑兵!”
庄三儿闻言,双眼瞬间亮了起来,呼吸都变得急促!
“刺史英明!”
“只是……”
刘靖的目光变得深邃起来:“一支精锐的骑兵,必须有一个合格的校尉来统领。他不仅要武艺高强,更要懂得骑兵战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