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野外,如果是经过稍微繁华一些的村落,刘易一定要找一间酒馆甩开腮帮子大吃一顿,然后在酒馆的房间睡一晚。
即便是没有酒馆的穷乡僻壤,也会让约翰修士出面找到最富裕的农户,钱租下客房休息,绝不肯委屈自己一点。
关键是,刘易自己过得舒服,也从来不会把约翰丟到一边不管,无论是下馆子还是住酒店,都一定要拉上他一起,说是,“不患寡而患不均”,不能自己吃著肉,他连汤都喝不上一口,这可不行。
一次两次还好,三次四次也勉强,可是五次六次之后,约翰心中开始升起浓浓的罪恶感,明明自己是在巡游苦行,怎么就过上了这种轻鬆愉快的生活,嗯
这要是以后和刘易师徒俩分手了,自己还能適应穷困的生活么
到时候岂不是要墮落成君临城的圣堂里那些被贵族们包养的猪玀了
怀著对未来的深深忧虑,在一个喧闹的酒馆里,约翰吃过晚饭,擦乾净嘴边的油渍,委婉提出要不还是分开走算了。
此时的刘易正小口地抿著葡萄酒,听著吟游诗人用轻鬆的曲调讲述一个小僕人怎么勾上女主人怎么意外得到大笔財富的低俗故事。
听到约翰修士的要求,刘易很难理解,“啊就这么点事情”
嗤笑一声后,刘易拎著杯子对著约翰说到,“苦行是考验,舒適的生活难道就不能是考验么约翰修士啊,你这么经不住考验么”
约翰修士有些气恼,“坚持苦行就是七神对我的考验,你个异乡的战士,懂得什么叫做考验”
自从刘易知道约翰只比自己大一岁之后,既惊嘆於苦行生活对容貌的摧残,又感觉亲密了很多,这是他来到这个世界之后第一个关係比较紧密的同龄人,於是跟他便亲近起来,不过態度也就隨意了许多。
自从因为伤口感染在鬼门关走了一遭后,大难不死的刘易突然意识到自己在这个世界並不是一个旁观者。
他在这里生活,也可能在这里死去,他已经是这个世界的一部分,在他与这个世界之间那一层透明的障壁,因为一场疾病轰然碎裂。
这时候吟游诗人完成了第一段故事的表演,正坐到边上休息。
酒馆里的客人们各自聊著不同的话题,这种嘈杂而又充满生活气息的氛围,就像纯净的大麦酒浸湿刘易的心脾,让他熏熏然沉醉其中,不由得话也多了起来。
“不懂考验嘿,我给你说一个关於考验的故事吧。”
兴致一起,刘易抓起凯文面前的杯子喝了一口润润喉,缓缓说道:
“很多年以前,我的家乡有一个叫做车里安瑞弗(cherian river)的修士。
在他很小的时候,父亲被盗匪杀害,母亲为了保护他,將他用摇篮装起来,放进河水里飘走。
受到神灵庇护的车里安,在水里漂了三天之后,被一个修道院的老院长救了起来……”
“……车里安修士问的问题,老院长答不上来,修道院里的其他兄弟也答不上来……”
“……去往圣地的路途是遥远的,在路上,有三个本领高强的战士被他的志向所感动,自愿成为车里安修士的护卫和学生……”
“……有一天,车里安修士来到一条宽阔的大河边上,只有一个老妇人撑著船篙在一条小船上等待著渡河的乘客……”
“……那亚马逊国的国王才二十三岁,正是风华正茂的年纪……”
“……那蝎女精灵容貌比起国王,丝毫不差,在气质上更狂野几分……”
“最后,车里安修士收拾好行李,带著自己的三个学生头也不回地向圣城出发,因为他知道,任何凡世的荣华都比不上信仰的光芒。”
刘易停顿了一下,“而这不过是车里安修士经歷的八十一件考验中,风险最低的一次。
约翰修士,如果说住酒馆吃美食,你就担心自己的信仰会不会动摇,让你接受如亚马逊国这般的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