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的人也会被人杀,这是天经地义的事。
阿伦对死一直没什么感觉,他对生命的感知力如同看外面花开花谢四季轮转,觉得一个人能活多久,最后是怎么死的,都是天经地义的事——是一早在出厂时就被老天爷安排好的。
他杀别人,是他做了老天爷的工具,如果别人来把他杀了,那也就是别人做了老天爷的工具。
他当时在暗网上很出名,接单子能赚来大把的佣金,但他不攒钱,今朝有酒今朝醉,能过一天是一天,他觉得这样死的时候才不亏。
真正萌生退意,是在那次他差点被任务目标反杀之后。
那一次的目标是当时的桉城警署总署长,这种高官在他眼里大多是酒囊饭袋,但事情就坏在他轻敌上,他没想到对方的身手和反应速度都是一流的。
他中了两枪,在腹部和大腿,拖着重伤的身体勉强逃了,最终却还是透支地倒在了路上。
当时那个总署长调集了当晚的全部警力来抓他,满城都在响警笛,但路边经过的车停了下来,有人把他拽了上去。
一路上数台警车与他们擦肩而过,警察们到处设卡,但那辆车畅通无阻。
他被送进了医院急救,出来后才知道,原来救他的人是当时在桉城就已经赫赫有名的大人物。
那个人就是素察。
素察替他遮掩,给他治伤,他一直被藏在医院里,等到外面风雨渐止,已经是他待在医院六个月之后的事了。
他这辈子没欠过人情,没被人救过命,所以当时素察问他愿不愿意留下来替自己做事的时候,打算还了这个人情债的他答应了下来。
素察帮他躲藏了六个月,所以他在心里决定,帮素察杀六个人,杀满六个,他就离开。
而且他当时想着,正好也借这个机会过渡一下,让外面的人以为暗网上的“黑衣”已经死了,之后他换个身份金蝉脱壳地过点普通人过的日子。
因为在医院住久了,暗中窥探着普通人的喜怒哀乐,让他第一次对这样的日子有了点向往。
在他看来,素察并不嗜杀,因为他帮素察杀满六个人,用了整整两年的时间。
两年之后,在最后替素察解决了当时对瑞森资产最有威胁的竞争对手后,他对素察提出了离开。
素察没有强留,只是请求,说像他这样的人,要找保镖很容易,但要找个信得过的杀手太难了。
虽然他喊素察老板,但素察对他一直很尊重,两年的朝夕相处,总归是让阿伦生出了一些羁绊的,当时瑞森刚上市,内忧外患的情况他清楚,所以只犹豫了一晚上,他就对素察点了头。
迪恩兄妹是他自己出门物色的,当时刮了一场几十年不遇的超强台风,包括桉城在内的好几个沿海城市受灾,超过百人在灾难中丧生,其中最让人唏嘘的,是瑟邦的福利院。
福利院被淹,管理方应对不力,不少孩子被淹死,但当时自己也只是个半大孩子迪恩,带着他妹妹活了下来。
阿伦故意卡着兵荒马乱的时候出门找“苗子”,一眼就看中了在临时搭建的受灾帐篷外面流浪的迪恩。
——孤儿,流浪,大灾之后。
几个关键词叠在一起,让阿伦非常确定,即使后来院方找不到这孩子了,也只会以在洪灾中丧生盖棺定论。
天时地利,只是人不太和。
迪恩不是不肯跟他走,而是让他也一起带上妹妹,才肯走。
可迪恩身强体壮,但妹妹看上去就跟只病怏怏的小猫似的。
担心拖延太久会引人过来,阿伦耐着性子点了头,当时想着,大不了后面把他妹妹杀了。
但这个打算,直到把他们兄妹带在身边又过了两年,也没有付诸行动。
因为这两个孩子对他有了越来越多的依赖,哪怕他整天凶神恶煞地吓他们,哪怕他没日没夜地训迪恩的体能,练他的身手,竟然也没能让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