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的阳光刚洒满光明市局大院,一大队的人就齐刷刷地聚在了大门口。就连平时最嗜睡的实习生小王,都顶着熬得通红的眼睛站在队伍里。
你要问‘为啥今天聚的这么齐啊’?
因为今天是沈韶华去省厅培训的日子啊!
这群人也真有意思,明明只是为期十天的短期培训,却搞得像是要分别许久一样。只要没休班的都来送了。
沈韶华刚拎着行李箱走出办公楼,就被眼前的阵仗惊了一下,脚步下意识顿了顿。
那些平日里在案发现场敢冲敢闯的小年轻们,此刻一个个耷拉着脑袋,眼神巴巴地望着她,眼眶红得像只委屈的小兔子。
就是模样太邋遢,因为熬夜办案熬的一点也不精神。看起来一点也不‘可爱’。
实习生小李手里还攥着一袋刚买的早餐,声音带着几分哽咽:"沈队,这是您爱吃的肉包,我还给您买了豆浆,不加糖的,您留着路上吃。"
说着就把早餐往沈韶华手里塞,那模样生怕晚一秒就没机会了。
旁边的小张更是直接,抹了把脸嘟囔道:"沈队,您可早点回来啊,没有您在,查案都没动力了。"
站在队伍最前面的叶正海看得脑壳疼,忍不住翻了个白眼,在心里暗自吐槽:不就是个培训嘛!十天!就十天!又不是去十年八年不回来了,至于这么哭丧着脸吗?
他清了清嗓子,板着脸道:"都干嘛呢?沈队是去学习深造,又不是不回来了!一个个精神点,别让沈队操心!"
话虽这么说,他看向沈韶华的眼神里,也藏着几分不舍。毕竟沈韶华不在,队里的重担就得他多扛些了。
而且虽然不能说,但是他们都知道只要有沈队在他们的案子都格外的‘顺利’。
可小年轻们哪里听得进去,心里难受得不行。
对这些单身的小伙子而言,沈韶华走了可不止是一中队的队长暂时离岗那么简单。
那可是他们全队公认的女神啊,不仅破案能力超强,颜值更是无可挑剔。
每次查案查得疲惫不堪时,只要看到沈队美丽窈窕的身影,听到她条理清晰的分析,瞬间就像打了鸡血一样充满干劲。
沈队的存在说是他们的"加油站"一点都不为过。
她这一走,简直就相当于带走了他们的魂儿,整个队里都要变得黯淡无光了。
沈韶华可不知道他们在想什么。看着眼前这群可爱的下属,心里泛起一阵暖意。
不然肯定好好练练他们。让他们知道知道‘窈窕的铁拳’打人有多疼。
她的脸上露出难得的柔和笑容:"好了,我就去十天,很快就回来。这段时间队里的事就辛苦叶队和大家了。有什么棘手的案子随时给我打电话。"
她挨个拍了拍小年轻们的肩膀,像是在安抚一群闹别扭的孩子。
这次和沈韶华一起去省厅培训的是余睿。
本来市局就只有两个名额,一个早早定了沈韶华。
毕竟她破获的几个大案在省里都颇受关注。
另一个名额则有好几个备选,最终落到余睿头上,自然是有原因的。
这不,余睿刚破了"虎爷案",还得了个个人一等功,正是意气风发的时候。
派他去省厅培训,不光是因为他自身优秀,也带着几分"炫耀"的意思。
毕竟"虎爷案"光明市可是代表整个省在另外两个省面前露了大脸,总得让省里的领导也看看他们市局的得力干将。
这事吧,房局还怕沈韶华不愿意问过她的意思。
沈韶华很诧异。脑补的过度开发和之前的经历让她对‘感情’敬谢不敏。理智看待余睿的话,她觉得很奇怪。
毕竟余睿虽然有些自己的小心思,也想着利用自己的优势往上爬。但这在她看来没有错啊。
而且,说实在的,余睿只是吊着原主,没拒绝的彻底,但也没对原主做些什么啊。没那么不可饶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