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个重骑兵围剿,我躲在尸体堆里装死,听着马蹄踩碎同伴头骨。直到那个白甲骑士踏着月光出现,剑光比闪电还冷。”
“要跟我走吗?”他掀开面甲时,雨突然停了。那张脸比宫廷壁画里的天使还好看,可他的剑尖还在滴血,十二具尸体横在他们之间。
格斯吐掉嘴里的断牙,抓起脚边半截长矛捅向他的战马。当矛尖离马腹还有三寸时,他的剑柄已经抵住了格斯的喉结。
“那是我第一次明白,有些人根本不需要盔甲和战马,站在那里就是一把出鞘的剑。”格斯自嘲地笑了笑。
“然后你就跟他走了?”高大宝忍不住插了一句,他实在好奇格斯这种硬骨头怎么会屈服。
“鹰之团的日子像一场喝醉了的狂欢。”格斯没有直接回答,“格里菲斯用钱买我的命,我却在他的旗帜下尝到了活着的滋味。卡思嘉总说我身上有野狗的臭味,可每次冲锋时,她的剑永远护着我的右翼。”
“你为何挥剑?”某个庆功夜的篝火旁,格里菲斯擦拭着他的佩剑。酒气熏得格斯头疼,却看清他眼底跳动的火焰。
“钱,或者活命。”格斯灌了口烈酒,喉咙烧得发疼。
格里菲斯笑了,月光在剑身上折射出奇怪的纹路:“真羡慕你,格斯。野兽不需要思考生存之外的事。”
“那时我没听懂他话里的意思。”格斯的声音有些苦涩,“就像不知道每次他盯着霸王之卵时,那颗血红宝石正在吞噬他的梦境。”
“多尔多雷城堡攻下的那天晚上,我在护城河里洗掉满脸血污。卡思嘉的匕首突然抵住我后腰,她的呼吸喷在我耳后:‘格里菲斯在找你。’”
“月光把寝宫照得惨白。他赤脚站在露台边缘,银发被夜风掀起,露出后背密密麻麻的旧伤。那件从不离身的锁子甲扔在波斯地毯上,像条被抽干的蛇。”
“我要你。”他的声音比剑锋还薄,“不是作为部下,而是能与我并肩的人。”
“我给了他一拳。”格斯咧嘴笑了,露出白森森的牙齿,“他撞碎彩绘玻璃跌进玫瑰丛时还在笑,尖刺划破的脸颊渗出蓝色的液体。直到很多年后我才明白,那个夜晚折断的不只是他的肋骨,还有某条维系人性的东西。”
“断罪塔的地牢里,老鼠在啃他的脚趾。曾经完美如神像的身体布满溃烂的伤口,指甲缝里塞着干掉的粪便。我砍断铁链时,他蜷缩在墙角发抖,喉咙里发出小兽般的呜咽。”
“杀了我!”他沾满脓血的手指抓住格斯的披风,“现在的我连死的资格都没有了!”
“背着他杀出重围的三天三夜,卡思嘉的眼泪浸透了我的肩甲。她没看见暗处偷看的使徒,没听见霸王之卵的低语。更不知道我们拼死弄回来的,早已不是那个白鹰将军。”
“蚀之刻降临时,月亮裂开了血红的瞳孔。格里菲斯的银甲化作漆黑羽翼,卡思嘉在我怀里尖叫。鹰之团的兄弟们像蜡像般融化,他们的血肉在空中织成献给神之手的王座。”
“我的右眼被泪水黏住时,烙印在左胸的诅咒开始燃烧。卡思嘉的指甲抠进我手臂的血肉,她的尖叫声渐渐变成疯笑。格里菲斯现在该叫费蒙特了,悬浮在尸山血海上空,新生的躯体比月光还苍白。”
“这就是我的梦想。”他的声音同时在千万个时空回响。格斯举起斩龙剑劈向虚空,剑锋却穿过他如雾的躯体,只斩落一片沾血的羽毛。
“现在每次触碰后颈的烙印,都能听见那夜的惨叫在骨头里回响。斩龙剑越来越重,卡思嘉的疯笑越来越尖。”格斯的声音越来越低,仿佛陷入了无尽的回忆之中。
“那你接下来打算怎么办?就这么一直追杀下去?”高大宝打破了沉默,他不想让格斯继续沉浸在痛苦的回忆中。
“怎么办?”格斯抬起头,眼中闪过一丝迷茫,随即又被坚定所取代,“当然是杀光那些该死的使徒,砍下费蒙特的头!”
“嘿,这可不像你,格斯。以前你可不会说这么多话。”巴克围着格斯飞来飞去,好奇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