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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销售公司的王经理,长期“虚报客户招待费、吃供应商回扣,还让下属帮他做假账”,老板想查他,却怕他销毁证据。
新财务总监学林兴祖的招:
1.放烟雾弹:先抓了帮王经理做假账的下属,故意说“是下属记错了,批评下就行”,让王经理放松警惕;
2.等自投:王经理果然来给下属“求情”,总监说“既然你担保他,那你得跟我一起核对下你这季度的招待费”;
3.抓重罪:核对时,总监拿出“王经理虚报10万招待费的酒店账单(实际没去)、供应商的回扣转账记录”,王经理没法狡辩,当场被开除,还退了10万赃款。
要是总监直接查王经理的账,王经理肯定会让下属背锅,甚至销毁转账记录,反而难定罪。
三、核心启示:对付“有根基的恶势力”,记住林兴祖的3个“不犯傻”
1.不犯“打草惊蛇”的傻:别一收到举报就硬刚,先放烟雾弹(比如“斥退举报人”“说小事不用管”),让对手放松警惕,反而会暴露更多破绽;
2.不犯“主动硬抓”的傻:别费劲去“围堵首恶”,利用他的“傲慢”或“护短”,让他自投罗网(比如“抓他的手下,等他来求情”),既省力气,又容易坐实证据;
3.不犯“贪多求全”的傻:别纠结“所有小事”,只抓“重罪实锤”(比如杀人、大额贪腐、伤人),不给他狡辩的机会,快速定罪,还能震慑党羽。
【原文】林兴祖
林兴祖初同知黄岩州事,三迁而知铅山州。铅山素多造伪钞者,豪民吴友文为之魁,远至江、淮、燕、蓟,莫不行使。友文奸黠悍鸷,因伪造致富,乃分遣恶少四五十人为吏于有司,伺有欲告之者,辄先事戕之。前后杀人甚众,夺人妻女十一人为妾,民罹其害,衔冤不敢诉者十余年。兴祖至官,曰:“此害不除,何以救民!”即张榜禁伪造者,且立赏募民首告。俄有告者到,佯以不实斥去;边批:须得实乃服。又以告,获伪造二人并赃者,乃鞫之。款成,友文自至官为之营救,边批:若捕之便费力。兴祖并命执之。须臾来诉友文者百余人,择其重罪一二事鞫之,狱立具。边批:若事事推究,辨端既多,反足纾死。逮捕其党,悉置之法,民赖以安。
评:始以缓而致之,终以速而毙之。除凶恶须得此深心辣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