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必要的误解或错误。
简单说就是:“无论是断案还是做事,最忌讳的是轻信表面、主观臆断。要以证据为根本,深入核查真相,警惕‘屈打成招’或‘顺势认怂’带来的谬误。只有保持审慎和理性,才能避免制造冤误,做出公正合理的判断。”
【原文】宋太宗
宋太宗即位初年,京师某街富民某,有丐者登门乞钱,意未满,遂詈骂不休。众人环观,靡不忿之。忽人丛中一军尉跃出,刺丐死,掷刀而去,势猛行速,莫敢问者,街卒具其事闻于有司,以刀为征。有司坐富民杀人罪。既谳狱,太宗问:“其服乎?”曰:“服矣!”索刀阅之,遂纳于室,示有司曰:“此吾刀也。向者实吾杀之,奈何枉人!始知鞭笞之下,何罪不承,罗钳结网,不必浊世!”乃罚失入者而释富民,谕自今讯狱,宜加慎,毋滥!
此事见宋小史。更有一事:金城夫人得幸于太祖,颇恃宠。一日宴射后苑。上酌巨觥劝晋王,晋王固辞。上复劝,晋王顾庭中曰:“金城夫人亲折此花来,乃饮。”上遂命之。晋王引弓射杀之,抱太祖足泣曰:“陛下方得天下,宜为社稷自重!”遂饮射如故。夫投鼠忌器,晋王未必卤莽乃尔,此事恐未然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