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失公允。
堂上陷入了沉默。所有人都感觉到,这次遇到的,不是蛮横的暴力,而是披着“合规”外衣的巧取豪夺。这种“合法却不合理”的情况,往往更让人憋屈和无奈。
李罡长老揉了揉眉心,习惯性地将目光投向凌皓:“凌客卿,你看这……”
凌皓一直在静静聆听,观察着钱通的神情。此人显然对门规下过一番功夫,善于利用规则的模糊地带。对付这种人,用强权压服固然简单,但会破坏规则的权威性;而若顺着他的逻辑走,又会落入其陷阱,导致实质的不公。
最好的办法,就是在规则框架内,找到反击的武器,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凌皓缓缓开口,并未直接评判双方对错,而是转向钱通,语气平和地问道:“钱师侄,你方才引用《药田管理细则》第三章第五条,声称拥有‘潜在药田’的优先开发权。那么,请问师侄,你可知道,宗门《资源贡献与奖励条例》中,关于‘主动培育并成功收获公共区域灵植’的奖励规定吗?”
钱通愣了一下,他主要研究的是如何确权,对奖励条款并未深究,下意识答道:“这个……弟子略有耳闻,但具体条文不甚清晰。”
凌皓点了点头,对李罡长老道:“李长老,可否调阅《资源贡献与奖励条例》第七章第十二条?”
李罡虽不明所以,还是命人取来宗门法规汇编,找到了相应条款。
凌皓朗声念道:“《资源贡献与奖励条例》第七章第十二条:‘弟子于宗门公共区域(非已分配药田),主动发现并成功培育灵植、灵药,收获后上交宗门者,可按其价值获得三成作为奖励,若灵植品相优良,贡献突出,奖励可上浮至五成。’”
念完后,他看向孙旺:“孙旺,你们培育的玉髓芝,品相如何?是否打算上交宗门?”
孙旺虽然憨直,此刻也福至心灵,连忙大声道:“回凌长老!我们培育的玉髓芝,品相上佳!我们愿意按规矩,将收获的玉髓芝上交宗门,只求获得应得的奖励!”他特意强调了“按规矩”三个字。
凌皓微微一笑,目光再次转向脸色微变的钱通:“钱师侄,听明白了吗?孙旺等人,在公共区域‘主动培育并成功收获’玉髓芝,其行为完全符合《资源贡献与奖励条例》的规定。他们上交灵植,是为宗门做贡献,理应获得奖励。”
“而你呢?”凌皓话锋一转,语气依旧平静,却带着一丝不容置疑的力度,“你援引《药田管理细则》,主张的是对‘潜在药田’的‘优先开发权’。请注意,是‘开发权’,而非‘所有权’,更非‘收获权’。你的权利,在于在别人未曾开发时,你有优先去开垦种植的权利。但孙旺等人,是在你未曾实际开发的情况下,‘主动’完成了培育和收获的全过程。他们的行为,形成了新的、受《资源贡献与奖励条例》保护的‘贡献事实’。”
“你的‘潜在优先权’,与他们已经完成的‘实际贡献权’发生冲突时,按照宗门法规‘鼓励贡献、促进生产’的基本原则,以及‘后法优于先法’(贡献条例修订时间晚于药田细则)、‘特别法优于一般法’(贡献条例针对具体贡献行为)的法理原则,应当优先保护已经完成的实际贡献行为!”
凌皓一番引经据典、逻辑严密的论述,如同庖丁解牛,瞬间将钱通那看似牢固的“规则”外壳剥得干干净净!
你谈《药田管理细则》?好,我就跟你谈《资源贡献与奖励条例》!
你谈“潜在权利”?好,我就谈“实际贡献”!
你钻细则的漏洞?好,我就用基本原则和法理来填补这个漏洞!
钱通张大了嘴巴,脸色由红转白,额头冒出了冷汗。他万万没想到,凌皓对宗门法规竟然熟悉到如此地步,不仅能找到对抗他的条款,还能运用什么“后法优于先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他听都没听过的道理!这完全超出了他对“规矩”的理解!
凌皓最后对李罡长老总结道:“李长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