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汤,让雪娥做 —— 这鸡尖汤是用雏鸡的翅尖切碎做的,得放酸笋、椒料,做得酸辣可口。雪娥赶紧宰鸡、切翅尖,做好第一碗送过去,春梅说 “淡了”;雪娥又重做一碗,多加了椒料,春梅又说 “咸了”,把汤泼在地上,还骂:“你故意跟我作对!”
兰花在旁边多嘴,说雪娥私下抱怨 “姐姐几时这般大了”,春梅一听就炸了 —— 当年在西门庆家,雪娥是主子,她是丫鬟,现在雪娥落在她手里,新仇旧恨一起算!春梅大叫:“把雪娥给我拖过来!” 几个丫鬟养娘冲过去,把雪娥拉到房里,春梅扯着她的头发,把她的冠子踩碎:“你敢说我?不是西门庆家抬举我,我能有今天?我买你回来伺候我,你还敢顶嘴!”
春梅又请守备过来,让雪娥在天井跪着,要张胜、李安剥了雪娥的衣服打三十大棍。孙二娘劝:“奶奶,别脱衣服打,当着下人,老爷脸上不好看。” 春梅不听,还威胁:“谁拦我,我就把孩子摔死,再上吊!” 守备怕她真做傻事,只能点头:“随你打。” 可怜雪娥被剥了衣服,打得皮开肉绽,鲜血直流。
春梅还不解气,半夜叫薛嫂来,说:“八两银子,把她卖去娼门,你要是敢卖去别处,我饶不了你!” 薛嫂表面答应,心里却想:“我养儿养女也要积德,不能真把她卖去窑子。” 薛嫂把雪娥领回家,雪娥哭着求:“薛妈,你帮我找个好人家,只要有饭吃就行。” 薛嫂点点头,答应帮她。
过了两天,邻居张妈来串门,说有个山东卖棉花的客人潘五,三十七岁,母亲有病,老婆死了半年,想找个老婆伺候。薛嫂觉得合适,就跟张妈说:“这位娘子是好人家出身,会做饭、会针线,只要三十两银子。” 张妈回去跟潘五说,潘五来一看,见雪娥长得好看,一口答应给二十五两,还给薛嫂一两媒人钱。薛嫂没争竞,收了银子,写了文书,让雪娥跟潘五走 —— 薛嫂怕春梅发现,还改了文书,只给春梅八两银子,说 “卖去娼门了”。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雪娥以为自己逃出生天,跟着潘五上了车,没想到这是 “刚出火坑,又入狼窝”—— 潘五根本不是什么棉花商人,是个 “水客”(专门倒卖妇女的人贩子)!车到临清洒家店,雪娥才发现这里全是妓院,潘五把她领进一间半大的房子,里面有个五六十岁的婆子,还有个十七岁的丫头金儿,正弹琵琶呢。雪娥这才知道,自己被卖成了粉头,潘五还给她起了个名叫 “玉儿”。
潘五可没薛嫂那么客气,进门就把雪娥打了一顿,关了两天,只给两碗饭吃,逼她学弹唱 —— 学不会就打,打得雪娥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等雪娥学会了,潘五才给她穿好衣服,让她站在门口揽客,跟现在 “逼良为娼” 的恶霸没两样。雪娥只能 “倚门献笑,眉目嘲人”,昔日的西门庆妾室,如今成了任人挑选的粉头,真是 “遗踪堪入府人眼,不买胭脂画牡丹”。
巧的是,没过几天,张胜被守备派去河下买酒曲,刘二见姐夫来了,赶紧在洒家店的上等阁子里摆酒招待。刘二让酒博士叫四个唱的来陪酒,其中就有雪娥和金儿。张胜一看见雪娥,就觉得眼熟,悄悄问:“你是不是雪姑娘?怎么在这儿?” 雪娥一见是张胜,眼泪就下来了,把自己被春梅打、被薛嫂骗卖的事说了一遍。
张胜以前在西门庆家就见过雪娥,觉得她长得好看,现在见她落难,又怜又爱,席间对雪娥格外殷勤。雪娥也懂事,拿过琵琶唱了首曲儿,陪张胜喝酒,两个人越聊越投机,晚上就睡在了一起。张胜跟雪娥山盟海誓,说要包养她,不让她接别的客人。
第二天,张胜临走前给了雪娥三两银子,还跟刘二说:“这玉儿我包了,你好生照顾,别让人欺负她。” 刘二哪敢不听姐夫的话,不仅不收雪娥的房钱,还让其他粉头凑钱给雪娥买柴米。雪娥这才暂时安稳下来,可她心里清楚,这安稳是靠张胜给的,要是张胜变心,她还是没活路 —— 这真是 “穷途无奔更无投,南去北来休更休”,底层女性的命运,从来由不得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