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青,胡茬也冒了出来,整个人看起来既憔悴又阴沉。
他在这里等了快一个小时了。
刚刚说完那些话,他就后悔了!
疯了一样到处找她。
他打了无数个电话,发了无数条信息,都石沉大海。
最后,他鬼使神差地来到了陆聿珩的小区楼下。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来这里,或许只是一种说不清的直觉。
然后,他就看到了。
他看到小叔叔的车停在固定的车位上。
他看到小叔叔刚刚出来了。
现在,他看到了苏沫。
苏沫从同一栋楼里走了出来。
她穿着一身居家的便服,手里拿着手机,神态自然,就像是刚从自己家里出来一样。
陆承川的大脑“嗡”地一下,所有的血液都冲上了头顶。
那是小叔叔陆聿珩的家。
所以,她是和小叔叔在一起。
他们同居了。
这个认知像一把烧红的烙铁,狠狠烫在他的心上。
他想起自己想和她更亲近一些时,她总是有意无意地躲闪。
他以前以为她是真的保守,是懂得自爱。
现在看来,全是狗屁。
原来不是她保守,是她看不上自己。
前脚刚和他退了婚,后脚就迫不及待地爬上了小叔叔的床。
三年的感情,他自以为是的深情守候,到头来,竟然比不过陆聿珩和她认识的这短短几天。
陆承川的拳头攥得咯咯作响,指甲深深陷进掌心。
所以,宋知意说得没错。
苏沫就是个水性杨花的女人,表面装得清高,骨子里不知道有多浪。
是自己以前瞎了眼,才会被她的外表蒙骗。
一股浓烈的悔意和恨意交织着,在他的胸腔里疯狂冲撞。
陆承川后悔了。
他后悔自己当初为什么那么尊重她,为什么她说什么就是什么。
早知道这样,当初就该用强的。
在他们的婚约还在时,就该办了她,看她还怎么在小叔叔面前装清纯。
那样,就算她再去找陆聿珩,也不过是一个被他陆承川玩剩下的女人。
到那时,陆聿珩捡的,不过是他陆承川不要的一只破鞋。
这个念头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