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桃见了他依旧低着头,只是耳根总红着。
林默这才慢慢松了口气,却也多了层愧疚,那姑娘怕是暗恋自己多年,不然依她的性子,怎会那般轻易顺从。
真等兵匪来了,春桃一个姑娘家,又是里正的亲戚,怕是更容易被盯上。
带她走吧?可怎么跟她说?总不能提那天山里的事。
不带吧,万一出点啥岔子,他这辈子都心安不了。
手指在张寡妇的发间动了动,林默又想起老猎户家。
王伯走的那年,他才十五,拿着王伯留给他的那把旧柴刀,在山里迷了路,是王伯的儿媳妇把他领回来的。
那女人是个寡言的,只会闷头干活,可她对自己,恐怕比家里人对自己还要好。
还有王伯的孙女,叫虎妞,比他小四岁,小时候总跟在他屁股后面,梳着个歪歪扭扭的冲天辫,却比小子还野,爬树掏鸟窝比谁都快。
有次他被蛇咬了,是虎妞背着他走了三里山路,裤脚被刺刮得稀烂,腿上全是血口子。
虎妞娘俩一直住在下河村西头,离林默家不算远。
算起来,快五年没正经说过话了,或者说自从自己和婉儿在一起之后,就很少见面了。
不知道她现在长啥样,还像小时候那样野吗?
老猎户对他恩重如山,要是能喊上她们娘俩,心里也能踏实些。
可这节骨眼上上门,会不会显得唐突?
万一她们觉得自己是危言耸听,不肯走,岂不是白费功夫?
林默的眉头越皱越紧,指腹摩挲着张寡妇的发丝。
带的人多了,目标大,口粮也成问题;带少了,心里又过意不去。
春桃有那层说不清的牵扯,虎妞娘俩有旧恩,都是该帮的,可真要开口,又怕自讨没趣。
“唔……”
林默的心莫名一软。
不管春桃和虎妞那边咋样,张寡妇是必须带的。
这女人看着柔,骨子里却韧,带在身边能搭把手不说,对小花也是真心疼。
刚才那句“啥都愿意做”,听着糙,却是掏心窝子的实在话。
这年头,实在比啥都金贵。
而且刚刚张寡妇眼里那点认真的憨劲,忽然觉得这趟进山,有这么个实在人跟着,或许能少些麻烦。
风卷着月光晃了晃,林默摸了摸张寡妇的头,心里那点犹豫散了大半。
带谁不带谁,明天去探路回来再去问便是。
问了,是情分;不来,是本分。
可张寡妇这边,是定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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