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的夜,是碳水化合物和红柳烤肉味儿的。
那几道在机场死死黏住他们的视线,并没有随着他们上车而消失。相反,几辆不起眼的黑色大众轿车,像是一群嗅到了血腥味的鬣狗,不远不近地吊在林轩那辆挂着本地牌照的别克商务车后面。
“老板,后面有三条尾巴。”
红狐坐在副驾驶,一边补妆一边漫不经心地说道。她透过化妆镜观察着后方,那双涂着丹蔻的手指在口红管上轻轻摩挲,仿佛那是一枚扳机。
“不用管,让他们跟着。”
林轩瘫坐在后座,手里拿着一本刚买的《西安旅游攻略》,头都没抬。
“这里是闹市区。他们不敢动枪,顶多就是制造车祸或者下毒。这种低级手段,浪费我的脑细胞去算计都是亏本。”
“那我们去哪?安全屋?”陈三爷握着方向盘,手心冒汗。
“去回民街。”
林轩合上书,咽了口唾沫。
“老孙家羊肉泡馍。我查过了,就在鼓楼后面。那家的糖蒜是一绝。”
陈三爷手一抖,差点把车开上马路牙子。
“爷!咱们后面跟着杀手呢!您还有心思去网红街吃泡馍?”
“杀手也是人,也得吃饭。”
林轩伸了个懒腰,顺手揽住了旁边红狐的纤腰,在她耳边低笑道:
“而且,你不觉得在那充满烟火气的地方,看着一群想杀我却又干不掉我的倒霉蛋,一边流口水一边干瞪眼,是一件很下饭的事吗?”
红狐被他这一揽,身子瞬间软了一半。她回头妩媚地白了林轩一眼,手指在他胸口画着圈圈。
“老板,你这恶趣味……真是越来越重了。”
……
二十分钟后。
回民街,老孙家泡馍馆。
这里人声鼎沸,热气腾腾。一口口巨大的铁锅里熬着奶白色的羊骨汤,浓郁的香气霸道地钻进每一个人的毛孔。
林轩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
“三碗优质羊肉泡,两份糖蒜,再来十串红柳大串。”
服务员把三个空的大海碗和六个死面馍放在桌上。
“自己掰,掰碎点啊,不然煮不进味儿!”
红狐看着手里那个硬得像砖头一样的面饼,那一脸精致的妆容差点裂开。
“这……这怎么吃?用手抠?”
她伸出那做了精致美甲、镶着施华洛世奇水钻的指甲,在馍上比划了一下,一脸嫌弃。
“我这指甲可是刚做的,一千八呢。”
林轩笑了。
他极其自然地拿过红狐手里的馍,将它掰成两半,然后一点点撕成黄豆大小的碎粒。
“在西安,掰馍是一种修行。”
林轩的手指修长有力,动作优雅得像是在拆解什么精密仪器。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也吃不了好泡馍。这死面饼只有掰得碎,断面多,高汤的鲜味才能渗透进去。”
红狐托着下巴,痴痴地看着林轩。
这个男人,杀人的时候像魔神,算计人的时候像狐狸,可现在低头给她掰馍的样子,却又温柔得像个邻家大哥哥。
这种强烈的反差,让她心底那根弦,拨动得更加厉害了。
“张嘴。”
林轩突然拿起一块刚剥好的糖蒜,递到红狐嘴边。
红狐下意识地张开红唇,含住了那瓣蒜,舌尖不经意地扫过林轩的指尖。
酸甜脆爽,带着一丝微辣。
“好吃吗?”林轩笑得有些坏。
“嗯……”红狐脸上一红,眼神拉丝,“好吃。”
就在这旁若无人的打情骂俏中,陈三爷坐在对面,觉得自己比那几百瓦的灯泡还亮。他苦着脸,只能把气撒在手里的馍上,掰得咬牙切齿。
与此同时。
店门外。
几个穿着普通夹克的男人,正分散在人群中,死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