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她问着,脸上一览无余尽是期待。
“我和我的小乐队,会去‘燥起来’驻场,想去现场看看吗?”
“真的啊?你有乐队?!
走什么类型的?等等,是不是民谣?”
项骜却摇头道:
“民谣我是唱着玩的,主攻的方向不是这个;我们主要唱摇滚。”
水欢在听清最后两个字后先惊后喜,接着道:
“我也喜欢摇滚啊!
我还不敢给你说,怕你觉着我太疯,没想到你居然唱这个!
你唱哪种风格的?”
“朋克、重金属、古典都可以,朋克最好;其实重金属也行,但玩那个的标配是长头,我这不太适合。”
项骜说着,摸了摸自己充满硬汉气质的青皮板寸。
“让我想象一下——你要是真留长,再穿上一身皮衣,绝对帅死了,和现在是两种味道;所以我想说的是不是不行的,你大可以尝试一下。”
“我毕竟还是学生,一个男生弄这种型即便是在‘育人楼’也有点过分,更别说这是在‘成才楼’;硬要这么干不是给校长和老班找麻烦吗?
况且还有一个原因很现实,和安全相关。”
“和安全相关?那是什么?难道你的课外工作中有什么不能长操作的内容?”
“不是,我经常和别人打架,而留长可是打架的大忌。”
“啊?还有这个说法?为什么啊?”
“互搏时长很容易被对手抓住,一旦抓住就会很被动;知道军队为什么都是‘三毫米’型吗?现在解释起来是为了精神面貌好、保持内务整洁之类的,可实际上最初的原因就是为了在肉搏战中不被薅头,头部受伤后也能快确定伤口位置,便于包扎。”
水欢一脸恍然大悟的表情,道:
“看来都是实战中打出来的经验之谈。”
“嗯,所以我有几次客串去唱重金属,效果是不错,但为了这个还专门弄了套假。”
“哈哈哈,想到你戴着假去唱摇滚就感觉莫名好笑。”
“你的笑点真是越来越莫名其妙了。”
“那还不都是被你影响的。”
项骜一撇嘴做了个“我很无辜”
的表情,然后道:
“你要想来的话,还是在校门口集合,晚上8点开始,七点半见,怎么样?”
“没问题!”
他还是骑着那辆挎斗摩托,她还是坐在一侧的斗里,聊着天20分钟的车程不知不觉便到了。
这“燥起来”
是个酒吧,也是常石最早的一批酒吧之一,因为气氛非常好所以生意火爆,能来这里驻场的出场费也要比其他场子多不少,引得不少小乐队争相前来,也正是因此让竞争变得相当激烈。
项骜进来时,从里到外,从门口外的保安,到吧台里的酒保,再到巡场的经理,全都主动与其打招呼;两人一路走到一处位置非常不错,能直接从正前方看到台上表演的卡座停下。
“就这里了;你想喝点什么?不过带酒精的可不行。”
水欢故作不满道:
“来酒吧不喝酒那岂不让人笑话?哪怕喝点水啤也行吧。”
“大小姐,于公来说,原则上贩卖酒水的场所都不能向未成年人兜售酒精饮品;于私来讲,你要喝的有了酒气,回家被爸妈现了怎么解释?”
“我以前出去玩喝点酒会在闺蜜那儿过夜,等完全醒了再回家。”
“今天可不行,明天你还得上课呢。”
“那要不我去你家?”
水欢坏笑着道;原本便娇俏惹人爱的模样在这里旖旎的灯光下,还真别说,是有骨子魅惑的劲儿。
但项骜却把脸板了起来,前者见状笑得更欢了,接着道:
“逗你玩儿呢!
看把你给急的。”
“小屁孩儿又胡咧咧。
行了,在这儿等着吧,再有一刻钟左右就该我上台了,我得去换一下衣服。”
“好嘞,期待你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