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了原处,道:
“我要开始了。”
小姑娘以为会很疼,但实际上因为操作精准,每个血泡只是经过一点点刺痛后就结束了。
接着他用刀背抵在小口反方向的血泡顶端,然后往下一点点擀,将积血一点不剩的都挤了个干净。
结束后又拿过那只小巧的鞋子,把方才燃烧剩下的草木灰全倒了进去。
水欢见状问:
“这是干什么啊?”
“减少脚和鞋的摩擦,会让你舒服些。”
这话说的不假,等穿好试着走了两步,血泡带来的针刺感已经减轻了十之七八,再配合上余烬的润滑,真的几乎不疼了,可以说除了会把袜子染成洗不出来的深灰色外,没有任何缺点。
重新上路后,她道:
“我堂哥喜欢探险,我和他出去玩的时候见他钻木取火过,成功是成功了,但过程特别费劲,忙活了一个多小时,差点逼得用打火机了事;可怎么在你这儿就变得这么容易了呢?”
“你堂哥没掌握技巧而已;比如我猜他肯定没给钻板开孔,钻杆往下钻的时候角度也不垂直,经常左右偏转。”
小姑娘回忆了一下,惊叹道:
“好像还真是!
你怎么知道的?”
“就这么点事猜也猜得出来;没有开孔火星憋在里面出不来,那钻的不论怎么卖力也很难,而钻杆左右乱晃,会逐渐扩大钻点,减少摩擦,生火几率自然便低了。”
水欢一脸了然的表情,随后看意思是准备又要问点别的,但被项骜提前打断了,他道:
“这些话一会儿再说,我先问你,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你知道这有多危险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