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头狠狠砸在了来者的胸口上,打的此人闷哼了一声向后一个趔趄,撤脚不及时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而等这家伙直起上半身准备重新爬起来时,却见一个黑影越过灯光杀到了近前,紧接着是刀光一闪,弯刀的刀刃从其喉咙处高掠过,随后“噗”
的一响,斗大的人头滚落在地。
项骜是想将地上的枪捡起来留为己用的,但来不及了。
因为枪被背带斜着固定在无头尸体上,要拿下来得弯下身子去摘,这个动作再快也得几秒钟才能完成,但主驾驶上的那个见状已经下来并端着自己的枪从车尾处绕了过来。
那么此时若执意要捡,还没来得及用便被迎面爆头是最可能的下场。
所以他没有片刻停留,甚至都没举起弯刀,而是就着刀身完成斩后正垂在一侧的位置,只是手腕一翻,让刀锋向上,然后猛的一挥,反着撩了上去。
电光火石之间,利刃斜着命中绕开遮挡还没看清眼前什么情况的司机大腿上。
这条迈在前面的右腿从内侧根部被整个切开了,项骜在一瞬甚至都察觉到了刀刃划过坚硬股骨的触感。
惨叫声又一次响起,而一条主韧带断开让来者登时跌倒在地,股动脉破裂引起的大出血则只是眨眼的工夫间就让他和自己身异处的同伙“汇合”
去了。
可项骜还是来不及捡枪,这么大的动静一次引来了三辆车,它们从三个不同的方向包抄过来;在某一瞬,他想过要不以此为据点用两条枪顽抗到底,但想到可能会腹背受敌的处境,最后还是放弃了。
而离开这里后也改变了策略,先不去找水欢,先去那个“另一个地方”
。
这个地方就是马场。
白天参赛的马匹中除了选手自带的之外,其余全部都集中在这里。
有了马在,等于增强了机动性,这对于活命和突出重围来说至关重要。
仍然是以路上一切能够抵挡子弹攻击之物作为遮蔽,尽量在蒙古包里穿行好让越野车难以挥出度优势,以及用箭在移动中射击来为抵达目的地打掩护。
其中一箭朝着一处车灯放去,本想着能造成点干扰便达到目的了,没想到效果却出奇的好,那箭正中飞转动的右侧前轮胎,将它射穿后迅干瘪的车胎不得不让这辆车停了下来。
但这毕竟有很大的运气成分,想要那两辆身上复制是不可能的,不过少了一辆对于项骜来说等于多了一个突围方向,因此抵达马场的过程难度又减小了不少。
像翻过兵器架外的围栏一样,这里的栏杆也是一步跨进去的。
按照他的设想,和拿兵器似的逮距离近的骑就行,结果一匹也没抓到,因为如此嘈杂早已将马群给惊了,众马们这会儿已经毫无规律的围着内部狂奔起来;项骜见状心说坏了,这要从里面抓,等抓到了对面也早追过来了,若是要放弃,那突围的成功率至少要减半,还意味着前面的努力都白忙活了。
正想着,却见有一匹马与众不同,它没有惊慌失措的到处乱跑,还穿过马流直奔这边而来,冲到近前一阵仰天嘶鸣似是在表明身份。
项骜不用看,只听这高亢无二的动静,就知道来的这个是“老朋友”
——套马比赛上被自己制服的那匹头马!
分辨及此不由得心中大喜,当即踩住马镫一个翻身骑了上去。
有了马,那到底是比两条腿跑的快多了,并且这匹头马也是纯黑色的,夜间的隐蔽性相当强,靠着度和伪装,这次他一口气就冲回了出点。
水欢果然还在坑里,项骜见状向下探身并伸手喊道:
“上来!
!”
小姑娘这会儿倒是恢复了不少,应了一声站起来拉住那只大手一用力也翻到了马背上,随后她死死抱住前者的腰,在一声催促中纵马而出。
这边考虑的是最好能趁着夜色远远的跑掉,只要不被追上那什么都好说,但想法是好的,可现实是前脚刚跑,后脚头顶的天又亮了起来,照明弹再次升空,并且这次还不止一,而是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