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穿着伪装吉利服,显然也是轮值的暗哨。
二楼三个房间有信号源,加起来足足有16个,大部分的CIA行动人员都住在二楼。
三楼有两个房间有信号源,洛克怀疑应该是雷蒙德.刘易斯其中,因为另一个信号源密集的房间,应该是放设备的房间。
洛克想了一下,虽然有消音器,但是想要将所有人都悄无声息地干掉,即使牛逼如他,应该也做不到。
虽然刚刚轻松地解决了两个暗哨,但是他对这群CIA的行动精锐,不会掉以轻心。
那么他是应该从一楼一路杀上去呢,还是应该先去三楼,从三楼杀到一楼?
洛克沉吟了片刻,很快就有计划,他的主要目的是干掉最大的隐患雷蒙德.刘易斯,只有这个家伙死了,隐患才会消失,所以这个老家伙必须死。
但是能迟一些被发现,终归对他更有利,所以关键点就在一楼的两个人。
不一会儿洛克就将披上了吉利服,手上也拿着之前暗哨的Scar 17狙击步枪,然后大摇大摆地推门走了进去,嘴里嘟囔道:“fuck,在美国本土有必要这么小心翼翼吗?FBI那群傻逼能找到我们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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