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彻底疯了!
高台之上,季仲看著那一张张因狂喜而扭曲的脸,眼中闪过一丝深深的嘆服。
赏罚分明。
说起来简单,但真正做起来,却没那么简单。
这就好比视钱財如粪土一样,简简单单六个字,嘴皮子一搭就行,是个人都会说,但真正能做到的人,古往今来,又有几个
常言道,財帛动人心。
对於上位而言,数万,乃至数十万贯的赏钱洒出去,需要极强的心智,以及极大的魄力。
袁袭与庄三儿对视一眼,皆从对方眼中看到了震撼。
他们想到了更深的一层——主公此举,不仅是收买人心,更是在用金钱和功名,为这支新生的军队,注入『渴望』!
整军完毕后,大军便开始了紧锣密鼓的操练。
降兵也有降兵的好处,因为当过兵,有底子在,所以经过最初几日炼狱般的適应期后,他们很快便跟上了这种高强度的节奏。
张狗剩曾是彭玕麾下的一名小兵。
不对,连小兵都算不上。
他本是被强征的民夫,后来被人稀里糊涂塞了把刀,就成了兵。
在吴凤岭,他被人潮裹挟著,衝进了那个让他永生难忘的死亡峡谷。
他以为自己死定了。
可他活了下来,成了俘虏。
几个黑夜,他都在感谢老娘给他起了这个贱名。
现在,他又成了一名兵。
刘靖麾下,新编“山敢军”的一名新兵。
卯时,天色未明。
尖锐的哨声刺破梦境,將张二狗猛地惊醒。
他一个激灵,手忙脚乱地穿上那身还不合身的军服。
身边的同伴们睡眼惺忪,嘴里骂骂咧咧,动作却不敢有丝毫怠慢。
迟到,要挨鞭子。
执法队那帮臭丘八,下手可没个轻重,手里的鞭子那是往死里抡。
半刻钟后,所有人已在校场列队完毕。
“跑!”
队率一声怒吼。
一天的操练,开始了。
负重十斤,跑五里。
这只是开胃菜。
张二狗咬著牙,混在队伍里,每次呼吸都感觉到一股淡淡的血腥味,两条腿酸的可怕。
他以前在彭玕军中,所谓的操练,不过是列一列队,挥几下刀,糊弄差事。
可在这里,操练,是真的会要人命!
跑完步,是队列训练。
一个时辰,站在毒日头底下,纹丝不动。
汗水流进眼睛里,又涩又疼。
张二狗感觉自己隨时都会倒下去。
可他不敢。
他亲眼看到旁边一个新兵晃了一下,巡视的军法官一鞭子就抽了过去,背上立刻裂开一道血口。
午时。
终於熬到了吃饭。
张二狗拖著散架般的身体,跟著队伍挪到食堂。
当他闻到那股浓郁的饭菜香气时,所有的疲惫,仿佛都减轻了几分。
饭桶里,是冒著腾腾热气、粒粒分明的乾饭!
不是那种掺和了大量野菜,半干半稀的糊糊,也不是混著穀壳麦麩和沙土的糙米,而是实实在在的饱满米饭!
菜是大锅燉的肉,肉块不多,也轮不到他,但菜汤上那层飘荡的油,却是实实在在,在阳光下闪著金光,馋得人直流口水。
张二狗端著木碗,手有些抖。
他甚至荒唐地想,这莫不是一顿断头饭
吃饱了好上路
他看著身边同样是降兵的同伴,一个个都愣在那里,不敢伸手。
直到一个伙夫不耐烦地吼道:“看什么看!不吃就滚!后面的人还等著呢!”
眾人这才如梦初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