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等等实际费用支出。
廖永明直接出去,让大姐夫赵海平和二哥廖永强把之前的那些账目明细给送过来。
钢筋、水泥、砂子、木材、砖瓦……
还有这半年来,工程队这帮工人的工资等等。
光这一大堆算下来,成本就已经30多万了。
这笔费用的补偿,一号和徐锦晟决定按30万整给予廖永明两倍的补偿,也就是30万乘以2,就是整整60万。
然后就是廖永明的生意经营赔偿。
光自由市场收那些摊主的摊位租金,两三个月差不多就能收上来一万块钱。
这还没算海边大院子,用来办婚礼和寿宴而赚到的。
以及海边帮群众拍照、洗照片赚的钱。
还有自由市场门口的存车处,每天收存车费赚到的。
这些实在是不好算清楚。
一号和徐锦晟就给廖永明把账目平均了一下,直接算作每个月盈利8000块钱。
那一年下来就是块钱,约等于10万。
虽说廖永明与一号签的协议是租用土地30年。
但以后的事儿,谁都说不定会怎样。
所以,一号和徐锦晟就按廖永明之前跟那帮摊主们,签的三年合约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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