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马,武帝非常喜欢和他玩乐。
武帝为了窦太主在宣室殿(未央宫正殿,处理大典政事之所)设宴,派谒者引导董偃入殿。这时,中郎东方朔手持戟(陛戟)守卫在殿下,他放下戟上前阻拦道:“董偃有三条该杀的大罪,怎么能进来呢!”武帝问:“哪三条?”东方朔说:“董偃以臣民身份私下侍奉公主,这是第一桩罪。败坏男女风化,扰乱婚姻礼法,损害国家制度(王制),这是第二桩罪。陛下年富力强(富于春秋),正应专心钻研《六经》,董偃不但不遵循经典劝勉学习,反而推崇奢侈华丽的生活(靡丽为右),追求穷奢极欲(奢侈为务),沉溺于犬马声色之乐,放纵耳目的欲望,这是国家的大贼,君主的大害(人主之大蜮),这是第三桩罪。”武帝沉默不语,过了很久才说:“我已经设下酒宴,以后改正就是了。”东方朔说:“不行!宣室殿是先帝处理国家正事的地方,不符合法度的事情不得入内。所以淫乱的苗头,发展下去就会导致篡逆。因此竖貂淫乱而引发易牙作乱(齐桓公宠臣),庆父死了鲁国才得以保全(鲁国内乱)。”武帝说:“讲得好!”于是下诏停止在宣室设宴,改在北宫摆酒,让董偃从东司马门(非正门)进入;并赏赐东方朔黄金三十斤。董偃的宠幸从此日渐衰退。此后,公主、贵人们多有逾越礼法的行为。
武帝任命张汤为太中大夫,与赵禹共同制定各项法律条令(诸律令),力求条文严峻苛刻(务在深文)。他们制定“见知法”(官吏见知他人犯法而不举报,与犯法者同罪),使官吏互相监视举报(吏传相监司)。法律日益严酷就从这时开始。
八月:发生蝗灾(螟)。
这一年:朝廷征召官吏和百姓中通晓当代政务、熟悉先圣治国方法的人(明当世之务、习先圣之术者),由沿途各县依次供给饮食(县次续食),让他们随同“上计吏”(向朝廷报告地方政绩的官吏)一同进京(令与计谐)。
公孙弘对策:?
菑川(今山东寿光)人公孙弘在策问中答道:
“臣听说上古尧、舜时代,不看重爵位赏赐而百姓自然向善,不加重刑罚而百姓不犯法,是因为君主以身作则(躬率以正),取信于民(遇民信也)。到了末世,虽然看重爵位厚加赏赐百姓却不被勉励(不劝),加重刑罚奸邪却不止息,是因为君主自身不正,失信于民(遇民不信也)。丰厚的赏赐和严厉的刑罚,不足以勉励善行禁止恶行,关键在于有令必行(必信而已矣)。所以依据才能任用官员,就能职责分明;清除无用的空谈(去无用之言),就能抓住事情的实质;不制作无用的器物,就能减少赋税;不耽误农时(不夺民时),不耗费民力,百姓就能富裕;有德行的人得到提拔,无德行的人被罢黜,朝廷就能尊贵;有功的人升职,无功的人降职,群臣就能懂得进退之理(逡,意为退让);惩罚与罪行相当,奸邪就会止息;奖赏与贤能相称,臣下就会受到勉励。这八条,是治国的根本(治之本也)。对于百姓来说:让他们有产业就不会争斗(业之则不争),公正处理纠纷就不会怨恨(理得则不怨),遵守礼义就不会凶暴(有礼则不暴),爱护他们就会亲近君主(爱之则亲上),这是治理天下的当务之急。礼义,是百姓愿意遵循的;再配合赏罚得当,百姓就不会触犯禁令了。
“臣听说:气场相合便会呼应(气同则从),频率相同就会有共鸣(声比则应)。如今君主在上推行和谐仁德(和德于上),百姓在下和睦相处(和合于下),所以内心和谐则气息和谐,气息和谐则形体和谐,形体和谐则声音和谐,声音和谐则天地间的和谐之气便会应和。因此阴阳调和,风雨适时,甘露降下,五谷丰登(登),六畜兴旺(蕃),祥瑞的禾穗出现(嘉禾兴),红色的瑞草生长(朱草生),山不秃(童),泽不干(涸),这就是和谐的极致了(和之至也)。”
当时参加对策的有一百多人,太常(掌管礼仪祭祀)将公孙弘的答卷评定为下等。对策呈送武帝后,武帝却将公孙弘的对策提拔为第一,任命他为博士,在金马门待诏(等候皇帝召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