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就成了穷途末路的人,若被处死则成了含冤的鬼魂。天空广阔却不能覆盖我,大地深厚却不能承载我。脚踏陆地却有沉沦的忧虑,远离高墙却有被压死的恐惧。如果我犯了十恶不赦的大罪,完全可以在原野上陈尸,受刀锯之刑。陛下应当公布我的罪名,以解除舆论的疑惑。我本想进入国都,坐在宫门外的‘肺石’(鸣冤石)上,让三公九卿(三槐九棘代指三公九卿)来评判我的罪过。然而宫门九重,步步设有陷阱。举脚就会触到捕网,行动就会挂上罗网,根本无法到达陛下面前,永远没有获得信任的日子。可悲啊,长久活着又有什么意思!忠臣为解除君王的愤怒而杀身,孝子为使双亲安宁而殒命。所以大舜不逃避在谷仓修顶和淘井时被害的危险,申生不推辞骊姬的谗言诽谤。我怎敢忘记这个道理,不自杀以解除朝廷的愤怒呢!我请求用我的生命来抵罪,希望陛下饶恕我兄弟的死罪,使我一家能留下后人,以显示陛下宽宏的恩惠。临死前陈述衷情,面对奏章泣血!”桓帝看了奏章后更加愤怒,于是诛杀了寇荣。寇家从此衰败。
汉桓帝延熹八年(乙巳,公元165年)
春季,正月,桓帝派遣中常侍左悺前往苦县祭祀老子。
勃海王刘悝,一向行为邪恶险僻,多有僭越傲慢、不守法度的行为。 北军中候陈留人史弼向桓帝呈上密封的奏章说:“我听说帝王对于亲属,虽然恩爱深厚,但一定要他们知道威严;身份虽然尊贵,但一定要用制度加以约束。这样,和睦之道才会兴盛,骨肉之间的恩情才能保全。我私下听说勃海王刘悝在外聚集剽悍轻浮不得志之徒,在内荒废政务,沉溺酒乐,出入无常,和他交往共处的人,都是家中被抛弃的子弟、朝廷放逐的臣子,必然会发生羊胜、伍被(曾参与淮南王谋反)那样的变乱。州府官员不敢弹劾纠察,王国傅、相不能匡正辅佐。陛下顾念手足亲情,不忍心阻止,恐怕这样下去会滋长蔓延,为害更大。我请求将我的奏章向百官公布,公平地依法议处。等到法律判决、罪名确定之后,陛下再下达不忍心惩处的诏书。臣下坚持依法处理,然后陛下再稍作让步。这样,圣明的朝廷既不会有伤害亲属的讥讽,勃海国也能有享受封国的喜庆。否则,恐怕将兴起大狱了。”桓帝不听。刘悝果然图谋不轨。有关官吏请求将他废黜,桓帝下诏将刘悝贬为瘿陶王,只享有一个县的食邑。
丙申晦(三十日),发生日食。 桓帝下诏命三公、九卿、校尉荐举“贤良方正”人才。
千秋万岁殿失火。
中常侍侯览的哥哥侯参担任益州刺史,残暴贪婪,赃款累计达一亿以上。 太尉杨秉奏请用囚车押解侯参回京。侯参在途中自杀。检查他随行的车马,有三百多辆,满载金银和锦帛。杨秉因此上书弹劾说:“我查考朝廷旧制,宦官本来只在宫内供职,负责守夜打更。而如今却受到过分宠信,执掌朝政大权。依附他们的人就借公事举荐,违逆他们的人就找事中伤。他们居处模仿王公,财富可比国库,饮食极尽珍馐,奴仆侍妾都穿着精美的绸缎。中常侍侯览的弟弟侯参,是贪婪残暴的元凶,自取灭亡。侯览深知罪孽深重,必定自疑不安。我认为不应再让他亲近陛下。从前,齐懿公给邴蜀阝的父亲加刑,夺取阎职的妻子,却让他们二人陪同乘车,最终在竹林中被杀(事见《左传》)。侯览应被立即斥退,投给虎狼(指严惩)。像这样的人,不是恩惠所能宽恕的。请免去他的官职,送回本郡。”奏章呈上后,尚书召见杨秉的属吏,责问说:“朝廷设立官职,各有职责范围。三公主管朝廷外的事务,御史负责监察宫廷内。现在太尉越权弹劾近侍宦官,经典和汉朝制度,有什么依据?请公开作答!”杨秉派属吏回答说:“《春秋左传》说:‘为君王除恶,要竭尽全力。’邓通在文帝面前态度怠慢,丞相申屠嘉就召邓通加以斥责,文帝甚至替邓通说情。汉朝的传统制度是,三公的职责,没有不能统管的。尚书无法反驳。桓帝不得已,最终免除了侯览的官职。司隶校尉韩演趁机弹劾左悺的罪恶,以及他哥哥、太仆南乡侯左称的罪行:他们请托州郡官府,聚敛为奸,宾客放纵,侵犯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