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招手,不带走一片云彩~”
……
周浩宇原本想把《再别康桥》整首诗都抄一遍的,名字他都想好了,就叫《再别青阳》。
奈何他文化有限,搜肠刮肚也只想到这一句。
不过,很多时候,留白本身就极具艺术,更别提,他写的还是简体字了,
简体字,不亚于一种革命性的开创,跟繁体字比起来,各个方面都要优胜太多——好吧,周浩宇承认,他只会写简体字。
如果柳檀儿看不懂,那就只能证明她没文化。
“我到现在都没收到任何风声,那就代表玄灵卫的领头的,比我预想的还是稍微有下限一些。
那这样说来,她应该已经收到我的信了。
女人,你就感动去吧,但是像我这样的情场浪子,注定是要浪迹天涯的。”
主要是事情闹得太大,周浩宇不跑也不行。
至于信中的保证,周浩宇也没有说假话,如果柳檀儿真遇险,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周浩宇还是会救上一救的。
别问,问就是妹妹说紫色很有韵味。
当然,周浩宇之所以着急跑路,还有另一个原因,那就是为了避开黑狱魔林的窥探。
在他出手的那瞬间,那种如影随形的窥探感,就变得愈发强烈了。
哪怕现在的他,都已经快赶到烈阳城了,但那种窥探,就好像还存在似的。
尽管对方只是窥探,也不排除是周浩宇心理在作怪,但他还是觉得为了安全起见,离得越远越好。
烈阳城就不进了,倒不是悬挂着城墙上的前城主的头颅有多吓人,而是周浩宇接下来又需要好好的闭关了。
不过这一次,他就不需要再以身涉险,闯什么禁地了。
因为如今的他富得流油,只要找到一处人迹罕至的地方,等风头过去,再出来时,他就又可以胡作非为了。
就是不知道那个时候,又会有多少美女,倒在他的大长腿下。
“没办法,魅力太大就是这样的,这还是我顶着一张奇丑无比的脸的前提之下,如果显露真容,估计整个大乾王朝的美女都要上赶着给我生猴子……”
周浩宇越想就越开心,以至于当他孤身一人,来到一处人迹罕至的大山中时,他再也抑制不住心头的狂喜,冲着天,叉着腰一个劲的狂笑起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