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伯特只觉虎口发麻,长枪险些脱手,坐骑也被震得人立而起。
“我们半野人骑士的骑术还差了些啊!”科林勒住马,回头喊了句。卢伯特脸涨得通红,调转马头再次衝锋,这次他改变策略,试图从侧面突袭,却被科林的白马灵活避开,反而被科林的枪尖扫中马鞍,棕马受惊,带著卢伯特衝出了比武圈。
看台上爆发出一阵鬨笑,卢伯特摔在草地上,爬起来时白甲沾了不少草屑,他抓过腰间的银勺晃了晃:“不算不算!下次比剑术,我肯定贏你!”
科林笑著翻身下马,伸手把他拉起来:“行,下次比剑术,你可得让我三招。”卢伯特自从跟著戴蒙带米斯还有科林他们练剑待久了,昔日那个讲礼高冷的蟹爪半岛骑士也变得隨和起来。
决赛成了科林与撒迪厄斯罗宛的对决。罗宛伯爵已过三十,正是壮年,虽然鬢角染霜,但是却依旧身姿挺拔,绿甲上的常青藤在阳光下泛著光。
比赛开始前,他对著主看台躬身:“王子殿下,公爵大人,今日我来陪他们年轻人玩玩吧。”
科林握著长枪的手紧了紧,他刚与卢伯特缠斗完,手臂还带著酸意,白马的呼吸也有些急促。
衝锋时,罗宛伯爵没有急著进攻,反而故意放慢速度,等科林的长枪递到近前,才突然侧身,用枪柄缠住科林的枪桿,同时脚下一夹马腹,绿甲贴著银甲掠过一科林只觉手腕一麻,长枪脱手飞出,重重砸在草地上。
“经验还是差了点。”罗宛伯爵勒住马,语气里带著温和的笑意。科林翻身下马,对著他躬身:“伯爵大人技高一筹,晚辈服了。”
主看台上,马索斯拍著桌子大笑:“好!撒迪厄斯你这傢伙,还是这么厉害!赛提加的小螃蟹也不错,下次多练练,肯定能贏这个老树!”
公爵夫人和翡冷翠夫人对视尷尬地微微一笑,显然是习惯了自家丈夫的不著调,而加兰也是看向叔公马丁,二人同时默默的嘆了口气。
拉里斯斯壮不知何时出现轻轻嘆了口气,接过贾曼拋过来的的一颗葡萄吃下:“小螃蟹已经够强了,刚才贏小野人的那几下就很漂亮。”
戴蒙则点了点头,目光落在罗宛伯爵身上这位老贵族的沉稳,倒让他想起了临冬城的班扬史塔克,都是藏锋於內的角色。
第二日的玫瑰原更热闹了。团队比武要求五人一组,以“夺旗”为胜,赛场中央立著五根木柱,每根柱子上掛著不同顏色的旗帜,最先夺得对方旗帜並送回己方阵地的队伍获胜。
雷佛德罗斯比站在戴蒙队伍的最前,他穿著罗斯比家的灰甲,胸甲上绣著家徽的貂皮三条“人”字红槓,手里握著柄长剑:“莱昂,你带米斯和泰伯特冲左翼,罗伊斯双胞胎跟我守右翼,咱们先把对方的先锋打散!”
队伍里的人各有分工:
莱昂科布瑞的银剑闪著冷光,他的战术是“快攻”,专门针对对方的长枪手;
米斯河文扛著北境战斧,黑脸上满是兴奋,扬言要“把对方的鎧甲劈成两半”;
泰伯特克雷赫穿著克雷赫家的棕甲,胸甲上的黑白野猪纹格外醒目,他手里的橡木大剑比別人长半尺,是冲阵的主力;
罗伊斯双胞胎穿著谷地的符文鎧甲,背上的大剑泛著青铜光,负责掩护队友,防止被偷袭。
他们的对手,正是马索斯公爵的私生子们组成的“金玫瑰队”—最大的私生子穿著各种金玫瑰变种纹章的银甲,胸甲上还缝著朵歪歪扭扭的金玫瑰,另外四个私生子也各持武器,站在赛场另一端,眼神里带著几分狠厉。
比赛前,马索斯突然站起来,对著看台上喊:“诸位!戴蒙殿下的追隨者们就是厉害啊!你们看科瑞布家莱昂爵士的银剑、克雷赫家的小子泰伯特的那股野猪劲,还有谷地罗伊斯家的双胞胎挥舞的那对符文大剑,都是好本事啊!”
他顿了顿,又拍了拍身边私生子的肩膀,“不过我这些儿子也不差!上次在高庭练过好几次,肯定能跟殿下的人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