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是李洪安把他这次上门做菜的劳务费打给他了。
他在洪安饭店的工资是一个月三万块。
这一笔劳务费,就相当于他小半个月的收入。
上次给那个开跑车的富二代做了一桌子菜,他才拿了三千块的劳务费。
看来方家才是真正的有钱人,办事就是敞亮。
程凡虽然狂妄,但并不代表,他不缺钱。
前几年在师父身边学厨艺,虽然不怎么花钱,但也没有收入。
当初他之所以答应李洪安的邀请,千里迢迢来到江城这个小城市。
其中一个原因也是对方开出一个月三万块的工资。
如今他吃穿用度都需要用钱,前阵子他还看上了一套进口的刀具。
有了这笔劳务费,那套进口刀具也可以买下来了。
程凡把手机揣回兜里,再次拿起菜刀的时候,动作明显轻快了不少。
只不过他不知道的是。
同样是上门做菜,陆丰只是给方媛一家做了份红烧肉。
拿到的报酬却是他的十倍,也就是十万块。
如果程凡知道,自己做一大桌子菜,拿到的酬劳仅仅是对方的十分之一。
不知道他会是如何感想。
…………
另一边的餐厅里,方世明已经拿着筷子准备品尝红烧肉了。
餐桌上两份红烧肉并排放着。
左边那份出自程凡之手,一看就是精心摆盘,看着很是精致。
右边那份是陆丰做的,肉块摆的也挺整齐,但跟程凡那份比起来,就显得朴素多了。
“爸爸,这份是陆老板做的,您先尝尝看。”
方媛指了指右边陆丰做的那份红烧肉,有些期待地看着方世明说道。
“不用你说我也分的出来是谁做的。”
方世明的目光在两盘红烧肉上扫了一圈,笑着调侃了一句:“你请来的这个陆老板,他做的这红烧肉倒是能让人一眼就看出来,他是开小餐馆的。”
方媛闻言,知道父亲话里的意思。
无非就是说,程凡做的那份红烧肉,摆盘比陆丰做的更精致。
她再次忍不住为陆丰打抱不平起来:“咱们这是在家里吃饭,又不是在米其林餐厅里,摆盘再好看又有什么用?”
紧接着,她又补充了一句,让方世明哑口无言:“再说了,我妈以前给您做的红烧肉,也从来没有讲究过什么摆盘,您不是照样每次都吃光了?小时候我都抢不过您!”
方世明笑着点点头,目光落在陆丰做的那份红烧肉上。
他用筷子轻轻夹起来一块,枣红色的肉块在筷子中间颤颤巍巍的。
似乎自己只要稍微用点力,肉块就能从中间夹断。
浓稠得当的酱汁紧紧包裹着肉块,用筷子夹起来的时候,一滴都没有滴落下来。
这酱汁的火候收的恰到好处。
方世明仔细地打量着筷子上的肉块,暗红色的瘦肉当中吸饱了酱汁。
用筷子轻轻一压,就能看到细密的肉汁从纹理中渗出来。
肥肉则是晶莹剔透的模样,看着油润光滑。
让人能够想象的到,一会那入口即化的口感。
方世明凑近了些,细细地闻了闻味道。
一股醇厚的肉香,裹着八角桂皮的温厚香味钻入鼻腔。
这股让他无比熟悉的香味,让他情不自禁地咽了咽口水。
方世明再也忍不住,把肉块送进了嘴里。
牙齿刚触碰到肉皮,没有用多少力气,那层胶质的肉皮就瞬间被划开。
紧接着,肥肉如同积雪一般瞬间在嘴里化开,化作一股温润的油脂,流遍了口腔里的每个角落。
令人惊讶的是,这红烧肉看着油光发亮。
吃起来却连一丝油腻感都没有,嘴里满是肉香的醇厚。
瘦肉吸饱了汤汁,软烂当中还带着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