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全文如下:
关于沈君梨考公舞弊及两次被绑架案的调查处理通报
近期,备受社会关注的沈君梨考公舞弊及两次被绑架案。
经滇州州府新调查组全面调查、核实.
现已查明全部事实真相。
为回应社会关切,维护公平正义,依据相关法律法规。
现将调查及处理结果通报如下:
一、考公舞弊案
经调查核实,红河县考生袁绍杰(男,24岁)。
于本次考公招录考试中,存在严重舞弊行为。
该行为系袁绍杰母亲潘槿莲(女,52岁)一手策划、运作。
潘槿莲通过贿赂红河县法检司主任秦达守(男,56岁),利用秦达守职务便利,篡改考试成绩录入系统。
将原本属于沈君梨(女,23岁)的招录名额,非法变更至袁绍杰名下。
袁绍杰对其母亲的舞弊行为知情并予以默许。
最终实际享用该舞弊结果。
二、首次绑架案
经调查核实,潘槿莲因不满沈君梨对考公舞弊的追责。
蓄意策划绑架行为,意图对沈君梨进行恐吓、报复。
潘槿莲指使康剑华(男,26岁)等人具体实施绑架,袁绍杰在其母亲教唆下参与其中,协助康剑华等人锁定沈君梨行踪、实施拘禁。
红河县警署原署长纪光远(男,58岁),在接到沈君梨失踪报案后。
未依法履行调查职责,存在严重渎职行为,导致案件初期调查延误。
三、二次绑架案
经调查核实,潘槿莲在首次绑架案败露后,仍不思悔改。
为胁迫沈君梨及其父亲沈浪放弃追责,再次策划绑架行为。
潘槿莲联系社会闲散人员魏强(绰号“刀疤强”,已被击毙),支付报酬100万元,指使魏强将沈君梨绑架至红河县北部废弃矿洞。
袁绍杰在得知其母亲的犯罪意图后。
主动向三江市警署举报相关线索,为成功解救沈君梨提供了关键帮助。
四、主要涉案人员处理结果
1、潘槿莲:犯绑架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期间实施殴打),行贿受贿最,数罪并罚,与考公舞弊案所判刑罚合并执行,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已包含本次犯罪量刑),没收非法所得人民币200万元(含贿赂款项及通过舞弊获得的相关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