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体是被狐仙附体,外出作祟?
为验证猜想,李知府请来了城南青云观的老道长。道长查看尸体后,面色凝重:“大人明鉴,这确是被妖狐附体的迹象。狐妖借新死人身还魂,可白日现形,不畏阳气。但这类妖物必会返回巢穴修炼,只需找到它的老窝,便能真相大白。”
当夜,李知府安排衙役埋伏在白狐潭周围。三更时分,果然见一道白影飘然而至,细看正是张氏的尸体!那尸体在潭边徘徊片刻,竟径直走入潭中,消失不见。
次日,李知府请道长做法,调集十余名水性好的壮丁,抽干部分潭水。在潭底岩壁上,发现一个隐秘洞穴。众人壮胆进入,走了一段,眼前豁然开朗——洞内别有天地,布置如富贵人家的闺房,床上躺着的正是张氏的尸体,旁边还有一只体型硕大的白狐,正在对着月光吐纳一颗发光的珠子!
白狐见人闯入,眼中凶光毕露,张口吐出一股黑烟。道长早有准备,挥剑念咒,黑烟顿时散去。几个回合后,白狐不敌道长法术,被符咒定住。
在洞内搜出不少失窃物品,都是近期周边村镇报案的赃物。白狐在道长法术逼迫下,竟开口说人话:“我修行千年,即将得道,奈何天劫难渡,只得借这新死之身躲避灾劫。那些财物,不过是为装扮洞府所用。”
李知府质问:“你既修行千年,为何不行善积德,反要作恶害人?”
白狐叹道:“大人不知,我们狐类修行,本就需借人气修炼。这妇人落水时魂魄未散,我借她尸身行动,也是各取所需。况且我从未害人性命,只是借用尸体罢了。”
道长冷笑:“强词夺理!你借尸行窃,又惊吓百姓,已是造孽。若真修行,当知因果报应不爽。”
白狐伏地不语。道长对李知府说:“大人,此狐罪不至死,但需废去它百年道行,以作惩戒。张氏的尸体应当重新安葬,超度亡灵。”
李知府依言判决:王老六无罪释放,官府出资重葬张氏;白狐被道长带走处置;失窃财物归还失主。
事后,李知府将此事记录在案,批注道:“妖由人兴,怪由心生。若非王老六情深难舍,狐妖亦无机可乘。世间奇案,多与人心相关。”
这桩奇案很快传遍处州府,成为茶余饭后的谈资。有人说曾在深山见过一只白狐对着月亮叩拜,似在忏悔;也有人说张氏墓前偶尔会出现新鲜的野果,怕是那狐仙还在暗中祭拜。
王老六经过此事,变得沉默寡言。他时常坐在白狐潭边发呆,不知是思念亡妻,还是感慨世间奇诡。只有那潭水,依旧深不见底,仿佛藏着说不尽的秘密。
而李知府因破获奇案受到上峰嘉奖,但他自己深知,这世间许多事,远比案卷上记录的更为玄妙。每到月圆之夜,他总会想起那只白狐的话:“人间有法,天上有道,我等精怪,也不过是在这天地间求一线生机罢了。”
自此,龙泉县多了一条规矩——溺亡者需以朱砂点额,银针镇穴,以防尸变为妖邪所趁。而白狐潭边,也立了块石碑,上书“狐仙借尸处”,成为当地一景,警示后人莫要轻易惊扰那些游走于阴阳边缘的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