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证据,本质是利用了王生“私了无据”的管理漏洞。
王生的决策失误,揭示了个体与组织管理者的共性短板:在情绪主导下忽视“小风险的传导性”,在危机补救中轻视“证据链的构建”。这种“重眼前平息、轻长远风控”的思维,往往会让管理者从“问题解决者”沦为“风险制造者”,为后续的恶意套利埋下伏笔。
信息不对称的“套利黑洞”:外部投机者的风险利用逻辑
船夫的恶意操作,是典型的“利用信息差进行风险套利”,其行为逻辑与现代市场中的“黑公关”“商业敲诈”如出一辙,核心在于精准捕捉到信息流通中的“断点”与管理者的“恐惧点”。姜客向船夫倾诉遭遇时,无意中传递了三个关键信息:王生有伤人行为、双方私了无公开记录、王生具备赔偿能力——这三个信息点构成了“风险套利三角”,而船夫则通过“制造虚假证据、重构事件逻辑”,将潜在风险转化为确定性的勒索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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