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成仇,成为情敌互相看不顺眼,我的乐队会就此分崩离析,可怕又糟糕!”
“……”
沉默不是认同,是莫逢春真的无话可说了,她好一会儿才道。
“他把我当女神,又不是喜欢上我了,你却觉得我们的相遇是命定,但你也还没有喜欢上我,怎么就开始乱七八糟脑补一堆没有发生的事情”
沈奕说得头头是道。
“小说里都是这么写的,我这是有前瞻意识。”
“你少看点小说。”
可能攻略沈奕的难度在於他总是会自顾自脑补乱七八糟的情节。
“我现在不看了。”
“那很好。”
“我现在喜欢追剧。”
“……”
想问的事情已经问完了,沈奕衡量了一下自己和魏杰,跟莫逢春有关的交集,认为他是男配角的可能性或许大一些。
於是他决定忘掉玫瑰园浪漫的相遇,成全莫逢春和魏杰的感情发展。
总之,还好他弄清楚地时机比较早,现在一切都不晚!
可恶,魏杰有他这么个好兄弟真是他上辈子修来的福气!
莫逢春观察著沈奕的情绪变化,总觉得他一会儿情绪激昂,一会儿情绪低落,现在又像是想通了什么,疑似豁达到出门就能得道成仙了。
这可不是什么好徵兆。
沈奕潜意识抗拒魏杰把她当女神,可能也是因为他对她有点好感,很显然,沈奕討厌复杂的感情关係,要针对他攻略,就必须要表现得直球专一。
“我是为了你答应他的。”
平静的语调落在沈奕耳畔如同平地惊雷,瞬间把他脑袋炸了个空白。
“…什么”
沈奕呆呆傻傻的模样看起来滑稽又可爱,他歪了歪脑袋,假髮上的绿呆毛隨之晃动。
“当他的服装模特似乎並不麻烦,只需要確认设计稿和发表意见就可以了,可以说是顺手之劳,但我答应他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他是你的乐队成员,是你重视的朋友。”
这番话莫逢春说得毫无心理压力,但说的人坦然,听的人倒是要好一番琢磨品味。
沈奕大脑宕机,甚至都没有害羞。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听起来就像是你对我有意思似的。”
“我確实对你有好感。”
莫逢春顺势承认。
这表露心意的气氛,没有冒粉色泡泡,反倒有种诡异的坦诚和荒诞的安静。
两人就这么四目相对了好一会儿,一个目光平静,一个错愕呆滯。
“你对我一见钟情”
“可能是。”
回过味的沈奕轻咳了一声,脸上的呆傻总算是消散了,他眉宇舒展。
“我就说,玫瑰园和你遇见的经歷,明显是男主角才有的待遇。”
自言自语了一番,他又看向莫逢春,略显扭捏地扔出一句。
“一见钟情虽然见色起意的成分很大,但喜欢我帅气的脸蛋无需自卑。”
“我没自卑。”
莫逢春认真辩解,然而沈奕完全不听。
“对我有好感的人很多,喜欢我的人也有很多,但我不是一个轻浮的人,虽然我们的初遇非常浪漫,但我也不会轻易喜欢上別人的,因为我就是这样慎重的人。”
没人问你。
本想这么说的莫逢春见沈奕就跟尾巴快翘到天上的傻狗一样,还是收回了这句话。
“对待感情认真慎重,你这点也让我很有好感。”
没想到这会儿莫逢春还能找到机会,坦诚地向他表露心意,沈奕红了耳朵,突然有些不自在。
“你什么都能夸吗”
“可能是因为对你有好感,所以你说什么都觉得很可爱很有趣。”
整张俊脸都红了,沈奕猛地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