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走的哪门子霉运,哪哪都不顺。”
他忽然转过头,深深看向这个结婚十年的妻子,神秘兮兮道:“你说这世界上,不会真有什么神仙吧?就因为我不敬他们,连条活路都不给我?做得好好的,那破工厂老板又说要裁员……这已经是今年第三十五工作了,我难道真就这么倒霉?”
张子琳见他看向自己,心头一颤,强笑道:“怎么会呢?我看他们就是嫉妒你,嫉妒你长得帅。男人不都这样么,看到比自己出色的就眼红。”
她痴痴描摹著林牧的眉眼,“毕竟,谁不想长得跟你一样呢。”
林牧见她又要开始胡闹,无奈地叹了口气:“长得帅又不能当饭吃。要是能的话,我绝对毫不犹豫拿这张脸换点钱,至少得把女儿的学费凑齐不是?”
张子琳立即噤声,将小脸贴在他胸膛,闭上美目,静静不语。
她已年过三十,自然不会似少女那般羞涩。
只是不忍见丈夫眼中的颓唐——那会让她心软,而心软的后果是她绝不能承受的。
当年她不惜动用所有手段穿越时空,只为回到十年前独占林牧。
她做到了,
虽然代价惨重,却从不后悔。
至少在那个原本的时空里,这已是遥不可及的幻梦。
她生得其实很美,许多人说她像某个以哭戏闻名的女星。
自上学以来从不缺追求者,可在那几位情敌面前——即便她根本看不起她们任何一个,认为那群庸妇即便联手都不是自己一合之敌。
但在绝对的颜值差距前,心底仍会泛起自卑。
没办法,
林牧的相貌同样太过出众。
他甚至无需刻意表现,仅仅往那儿一站,就精准命中了她的心。
就像多年前大学初遇时,她第一次意识到,或许只有依偎在这样的男人怀里,才算不枉此生。
可她凭什么?
那时这男人的女友是艳惊江大的江眠啊。
纵然那女人骄纵任性,但这些在绝对的美貌面前却都不值一提。
那时的张子琳就暗暗发誓:若有朝一日能得偿所愿,能成为林牧的女朋友,无论付出什么代价都在所不惜。
或许因自幼熟读兵书,
仅用一天她就规划好未来四年的每一步。
不必制造偶遇,因为校园恋情多半无疾而终。
她只要足够努力、足够耀眼,就一定能在这现实的社会里,找到这个男人最渴求的东西。,卡-卡.小_说¢网/ ,追*最?新¨章?节,
于是她疯狂研习心理学、谋略学、历史权术、企业管理……如饥似渴地吸收一切知识。
那四年她几乎不眠不休,却从未自满。
她始终觉得配不上林牧,这是初遇时就种下的心魔。
她以为能远远望着他就很好,同沐一片阳光,共呼吸一方空气,如此简单的愿望已令她满足。
并非她自轻自贱,而是那个男人太过耀眼。
没人能想象他如何在毕业三年内就创建起庞大的商业帝国。
那些暗自发誓要变得优秀、优秀到能被他看见的梦想,在现实面前成了笑话。
蝼蚁也配惦记皓月?
她苦笑着以为此生无缘,却在毕业前夕得知林牧要回校演讲。
她不惜重金宴请学生会的干部,强忍对这群纨绔子弟的厌恶,终于争取到接待林牧的机会。
那种站在他身旁的感觉实在太美妙了,美妙得让她几乎失控。
好在准备了多条备用裤子,才没当场失态。
演讲结束后,
林牧竟还主动邀她用晚餐。
她换上二十一年来从未穿过的裙子,最后几乎没有半分反抗就被他带进了酒店。
翌日醒来时仍觉恍惚,不敢相信暗恋多年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