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似虎地扑了上来。
“冤枉——!天理何在啊!!”连宇发出绝望的、撕心裂肺的呐喊,挣扎着,却被几个衙役死死按住,拖向堂外行刑的地方。
支秩没有喊叫,他只是抬起头,用一双充满了血丝、充满了无尽悲愤与绝望的眼睛,死死地盯了俞厥成一眼,又看了端坐堂上、自以为是的黄知县一眼。那眼神,如同濒死的野兽,带着刻骨的仇恨与冰冷的诅咒。他知道,一切都完了。在这个只信书本、只护乡绅的昏官面前,他们的冤屈,永无昭雪之日!
板子重重落下,打在肉体上的闷响,伴随着连宇痛苦的惨嚎和支秩压抑的闷哼,在县衙上空回荡。每一板子,都像是在抽打着这黑暗世道的脸庞。皮开肉绽,鲜血淋漓,不仅是身体的剧痛,更是尊严与希望的彻底毁灭。
俞厥成垂手站在一旁,低着头,嘴角难以抑制地微微勾起一抹冰冷的、转瞬即逝的笑意。他成功了。他不仅杀了人,还借助官府的权力,将苦主彻底打入了深渊。他赢得了官司,保住了颜面,还获得了一笔赔偿。这真是一场完美的胜利。
黄知县看着被执行杖刑的二人,心中并无多少怜悯,反而有一种了结麻烦、维护了“正义”的轻松感。他整理了一下官袍,对俞厥成温言安抚了几句,便打道回府。
公堂之上,尘埃落定。一桩证据凿凿的谋杀案,在真凶的狡诈与知县的昏聩共同作用下,硬生生被扭曲成了一桩“诬告案”。正义的天平彻底倾覆,善良者含冤入狱,凶残者逍遥法外。法律的条文,成了固化冤狱的帮凶;执法的公堂,成了埋葬真相的坟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