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乎的馒头,又给伍美珠带了两根糖耳朵,给老妈称了半斤酱菜,用粗纸袋装着揣在怀里往家赶。
众人围着八仙桌吃完早餐,上班的上班,上学的上学,老妈也去了聚福人家,家里只留伍六一一人。
他走到灶台边,打开煤炉盖,用铁钩子把炉子里烧透的煤渣勾出来。
再从煤筐里拣出两块泛着蜂窝煤,添进炉子里,看着火苗慢慢窜起来。
才回到屋,摊开方格纸,开始写作。
《棋王》算得上短篇,全篇不到两万字。
虽说他现在作品不多,但那两部通俗小说,都是大长篇。
这让右手手指上早已磨出一层茧子。
这茧子虽不起眼,用处却不小。
一来写字时指尖再不会像从前那样磨得生疼,二来笔速也比过去快了许多,思路落纸时,少了不少滞涩。
到了晚上,他已经写了一小沓。
按这个势头,不出三日,便能完稿了。
可伍六一还是低估了自己的速度,两日过后,他便已经写到了棋王的结局。
原着的结局有两版,一版就是后世广泛流传的版本。
王一生在象棋大赛中以一敌九获胜中戛然而止。
另一版,也是最早一版,王一生失去对棋艺的热忱,最终重归物质追求。
原着里是这样写道:
「多年以后,王一生已身居高位,我再见他,问他还下棋吗?王一生说,下什麽棋啊,这儿天天吃肉,走,我带你吃饭去,吃肉!」
获胜后,进入专业棋院工作后而这一版也因为结尾太不光明,被《燕京文学》拒稿,还是最终修改后,变成了第一版,在《沪市文艺》上发表的。
伍六一思来想去,决定还是用光明的结局。
至于王一生,未来的人生如何,留给读者们去想像。
文学也讲究留白,所谓少就是多,凡是写的太过丶太透反而不美。
鲁迅评论自己的《狂人日记》,称其为拙作,因为那句经典语句:
「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四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在鲁迅自己看来,好的文学应像「药」一样,不必把「药方」直接写在包装上读者应通过文本的细节丶氛围自行体会深层意涵。
而《狂人日记》承载了「启蒙救亡」的迫切使命,不得不将思想「填得太满」,导致艺术表达上少了一点言有尽而意无穷的含蓄。
《棋王》亦是如此,若是把王一生的结局说透了,反而落了下乘。
不如留给读者去自行想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