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进行比赛,这岂不是一个从来没有人尝试过的大噱头?
说干就干,于是便有了《乐队的春天》,这么一出复古的乐队综艺节目。
而有着江侃这么一个大杀器放着不用确实也是浪费,所以节目组想到的第一个邀请的嘉宾就是他。
至于他和谁组乐队那不重要,反正观众们想看的是他的脸,想听的是他的歌声。
而其他的那些所谓的知名乐队,其实也都是在有江侃搭成了这个架子之后,他们才顺理成章的邀请的。
这么说来,要说江侃在乐队界的地位配享太庙,还真的没有说重。
不说给他磕一个,至少见面的时候真诚地道两声感谢,那都是理所当然,题中应有之义的。
……
「伙计们,你们猜我刚刚发现了啥?」
米国东海岸一座宽大的豪华别墅里。
三名有着精壮的肌肉的小伙子正在健身房里一边撸着铁,一边嘻嘻哈哈的聊着天。
这个时候丹却拿着他的平板电脑大呼小叫的跑了进来。
「什么?有什么新闻吗?关于我们的?」
丹尼尔一边举着手中的哑铃,一边费力的转过头,看向了自己的队长。
「不,不是关于我们的,但是是关于江的!」
他兴冲冲的将平板电脑递到了丹尼尔的眼前。
「而且也是关于珍妮丝的!」
「哦?关于江和珍妮丝的?他们结婚了?」
其他的两人都把耳朵竖了起来。
「哪有,是江又给珍妮丝写了一首歌,然后这首歌……卧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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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尼尔读着读着,突然就卧槽了起来!
「你槽什么槽,到底上面说了些啥?」
本躺在卧推台上不好下来,所以只好胀红了头上的青筋,大声的问道。
「这首名为《godisthegirl》的歌,一发布就冲进了公告版的前20名!」
「卧槽?这么叼?」
正在做深蹲的韦恩也被吓到了,差点被肩上的四十公斤杠铃给压趴下!
「还不止呢,这首歌发布一周的时间就冲进了前十,一周啊,我的天!」
丹尼尔一边看着新闻,一边大惊小怪的大呼小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