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摸》”这等无赖到了极点的手段相威胁。
最终,郑修远还是无奈地,被他拉上了贼船。
他本以为,林子瞻口中的风流之地,最多也就是像红袖招那般,卖艺不卖身的清雅之所。
却不想,竟被他一路带到了这个,连空气都充满了罪恶味道的地下斗场。
而更让他感到崩溃的是。
林子瞻,这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家伙,竟在来之前,便已在此地与人设下了一个让他林家都颜面扫地的……惊天赌局。
他竟将他父亲,那位以书法闻名于世的林州牧,由前朝大书法家王羲之亲手制作,据说其内蕴含着一丝“书圣”道韵的兰亭笔给输了。
而他今夜,拉着自己前来此地的目的,便是想让自己这位“北地玉麒麟”,出手替他将那支笔,给赢回来。
“你……”郑修远听完他的叙述,气得几乎要当场引动浩然正气,将这个损友给就地正法了,“你……你简直是……不可理喻!”
“我知道错了,我知道错了。”林子瞻点头如捣蒜,“可那支笔是我爹的命根子啊!他要是知道被我输了,非得打断我的腿不可!修远,看在我们从小穿一条裤子长大的份上,你可不能见死不救啊!”
“我如何救你?”郑修远的脸上写满了绝望,“难道要让我也上台,与那些市井无赖一般,泼妇骂街不成?”
他一想到那个画面,便感觉自己的文胆,都在隐隐作痛。
“不用骂街,不用骂街。”林子瞻连忙摆手,指了指斗场中央,那个摩拳擦掌,一脸嚣张的擂主,解释道,“今晚的规矩,是斗诗。”
“只要你能在三局两胜的斗诗之中,赢了他。那支兰亭笔,便能物归原主。”
郑修远顺着他指的方向望去。
只见那擂主,是一个身材瘦高,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儒衫,脸上却带着一股子与读书人身份格格不入的匪气的青年。他的手中没有拿笔,而是提着一个巨大的酒葫芦,正仰头“咕咚咕咚”地,灌着烈酒。
“此人,便是这地下文会的擂主,人称‘狂草书生’的……赵日天。”林子瞻压低声音,介绍道,“其人诗才诡异,不拘一格,尤擅临场发挥,出口成脏……呸,出口成章。据说,已在此地连胜了三十七场,未尝一败。”
郑修远看着那个,浑身上下都散发着“我是流氓我怕谁”气息的家伙,那张俊朗的脸上,露出了深深的……嫌弃。
让他,与此等人,同台斗诗?
这简直比杀了他,还要让他难受。
“不去。”他断然拒绝。
“别啊,哥!”林子瞻都快哭了,“赌局已定,我若拿不出人来,他们不仅不会还我笔,还会将此事,捅到我爹那里去!到时候,我不死也得脱层皮啊!”
他死死地抱住郑修远的大腿,语气哀求,说道:“修远,你就当可怜可怜我。三局,就三局。赢了,我那珍藏了十年的‘猴儿酒’,分你一半。不,全给你!”
郑修远的心,在剧烈地挣扎着。
一边是自己坚守了二十年的君子之道,与那不染尘埃的骄傲。
另一边则是自己这位,虽然不着调,却也算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发小,那哭得鼻涕都快流出来的凄惨模样。
以及,那传说中能洗涤道心,增长修为的猴儿酒。
“唉……”
良久,他才长长地长长地叹了一口气,缓缓地闭上了眼睛。
那表情如同即将要奔赴刑场的烈士。
“……下不为例。”
……
当郑修远,这个如同谪仙般,不染一丝凡尘的白衣公子,缓缓地走上那座沾满了酒渍与油污的简陋木台时。
整个喧闹的斗场,都为之一静。
所有的人,都用一种看稀有动物般的眼神,好奇地打量着他。
“哟,哪来的小白脸?走错地方了吧?隔壁的怡红院,才是你该去的地方。”
“哈哈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