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17型格洛克**,这款枪械是国内最常见的 ** 装备,超过九成的警员都已配备。它不仅操控灵活、射击精准,价格也亲民,因此在西方民间同样广受青睐。
这群野狼虽然不及粽子那样力大无穷、刀枪不入,但动作极为敏捷。曹阳虽然每发必中,却难以一击致命,很快便打空了一个弹匣。就在他更换弹匣的瞬间,狼王如鬼魅般悄然绕到他身后,猛地扑来,爪子已搭上他的肩头。
曹阳立即施展乾坤闪,身形连续七次瞬移,狼王顿时眼花缭乱,晕头转向,完全忘了进攻。待曹阳停下时,狼王已吐着舌头、眼珠乱转,彻底晕了过去。曹阳随即用枪托重击狼王头部,狼王软软倒地。头狼一倒,余下的几只野狼立刻四散奔逃。
胖子举枪追击几十米,直到野狼翻过沙丘才收手。他折返回来,用枪口抵住狼王的脑袋说:“直接解决掉不就完了,还跟它客气什么?”
曹阳回答:“你不觉得我们缺一只猎犬吗?听说过老九门的吴老狗吗?”
胖子应道:“不就是吴獬的爷爷,狗五爷嘛。”
曹阳解释道:“那位老爷子盗墓很有一套,靠的不是人,而是狗。要知道,狗的嗅觉比人灵敏1200倍,能分辨近200万种气味,还能从混杂气味中精准找出目标,感知能力甚至达到分子级别。狗是由狼驯化而来,而狼的嗅觉比狗更敏锐,警惕性更高,团队协作也更出色。”
胖子担忧道:“可狼终究不是狗,永远不可能像狗那样忠诚。”
曹阳说:“所以我们要驯服它,让它为我们所用。”
胖子无奈道:“行,你是天宗传人,你说了算。但这狼要是敢咬人,我第一个炖了它。”
曹阳运用摄魂手**住狼王的魂魄,使其意识逐渐模糊,直至完全受控,再缓缓解除封印。狼王在摄魂手的影响下魂魄残缺,变得呆滞,将曹阳视为主人,乖乖跟在他身后。
胖子仍不放心:“曹少,你知道这叫什么吗?这叫养狼为患。我越想越觉得瘆得慌,晚上都不敢睡了。”
两人没走多远,阿宁和霍思雁便找了过来。阿宁问道:“你们和野狼交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