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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阳答道:“只要老头子还在,一切就还在他掌控中。要是哪天他不在了,别说我,我们所有养子日子都不会好过,说不定都会被赶出曹家。”
霍仙姑惊讶:“这么严重?”
曹阳笑道:“不过奶奶您放心,曹老头表面温文儒雅像个大教授,做起事来可一点不手软。我猜他早就想好了对策,只是还没公布罢了。”
霍仙姑笑道:“看来你小子早就猜到了,还在这儿跟我卖关子。”
曹阳说:“按曹老爷子的作风,肯定会让找到陈文锦的后人来当家主,这样既显得公平,又像是一场考验。曹家嫡系都有父兄扶持,比我们这些养子机会多得多。虽然我们机会不大,但总归还有一线可能。就怕有人输了不肯认,把事情闹大,那就麻烦了。所以我对家主之位没什么兴趣,反倒希望老爷子早点退下来,离开曹家,我来给他养老送终。”
霍仙姑叹了口气:“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你们曹家又不是没试过退隐,可退得了吗?阳崽子,不管你想不想,这个家主之位你都非争不可,我会帮你。帮你也就是帮我自己,也等于帮雁妞,这是为你们将来打算。”
曹阳笑道:“我明白,所以现在先吃饱,才有力气应付这些事。”
这一顿饭气氛融洽,有了天宗曹家的支持,霍家在盗墓界的地位就不会动摇。无论谁接任霍家家主,都免不了要和天宗曹家打交道,毕竟在帝国盗墓这一行,离开了曹家,几乎寸步难行。
入夜后,曹阳悄悄溜进了霍思雁的房间。
霍思雁略带羞涩地问:“阳哥,这么晚了,你想做什么?”
曹阳嘿嘿一笑:“再过几分钟就十二点了,你也是成年人了,我们总该做点成年人该做的事吧。”
不等霍思雁回应,曹阳已经扑了上去,再也按捺不住。
霍思雁珍藏了十八年的纯真,就在她成年的这一夜交给了曹阳。
落红逐水,芳心暗许。
一个女子对男人最真切的爱,往往就从那一抹落红开始。
霍思雁脸上泪痕未干,泛着红晕,依偎在曹阳怀中。
曹阳轻声问:“还疼吗?”
霍思雁柔媚一笑:“若是你快乐,我的疼又算什么呢。我要你答应我一件事,不管你去多远的地方,盗多危险的墓,都要回来,我会一直等你。”
曹阳说:“放心,如果连我们天宗曹家都到不了的墓,那真是天大的奇闻了。”
第二天是霍思雁的成人礼,霍家处处张灯结彩,喜气洋洋,政商名流齐聚一堂。
也在这个喜庆的日子里,曹阳等到了他期盼的好消息:裘德考已经把所有的装备送到了大金牙那里,并且答应了曹阳提出的所有条件。
同时,皇孙也派人送来了一件东西——一块千年血玉。
血玉,是指渗入了血液的玉石,并非天然形成。不论是翡翠、和田玉,还是黄玉等,只要真正沁入了血液,就可称为血玉。
血玉的形成与丧葬有关。当人下葬时,作为玉琀的玉器被强行塞入死者口中。如果人刚断气时被塞入,玉便会随最后一口气落入咽喉,进入血管密布之处。历经千年,血液渗透浸润,血丝直抵玉心,便会形成瑰丽的血玉。这类血玉通常见于骷髅咽喉部位,是所有葬玉中最珍贵的一种。
而这块千年血玉中蕴含的血,据说是曹操之血,对曹家来说意义非凡。
也有商人用类似自然的方式伪造血玉:将玉塞入狗嘴并封住,让狗窒息而死,再把 ** 埋入地下,几十年后挖出,便能得到血玉。
当然,无论是人血还是狗血,都具备通灵的特性(人血效果更佳),而狗血玉因凝聚怨气,对佩戴者并无益处。如今市面上的血玉大多由人工染色伪造,并非真正的血玉,毫无灵性可言。
当前销售的血玉,通常选用上等白玉,通过手术植入小羊皮下,让血液渗透入玉石,数年后取出,价格不菲且市面罕见。
大金牙曾自夸,当年被裘德坑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