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让买卖双方都开心。
交易完,安漫漫尝了一个好吃后,直接连其他菜都懒得做了,就把蝗虫清理干净,连头都舍不得丢,直接放到煮好的杂粮稀饭里吃了起来。
毕竟安漫漫虽然贪吃,但是她和这个时代的大多数人一样,能上下兼容,有的时候对食物的要求挺低的,很多时候都是能填饱肚子就很满足了。
这会有米,有菜有油水还要什么自行车。
一边在吃,还一边在心里感叹,呜呜呜,真好吃,这蝗虫炒得酥脆入味,真下饭,让自己的杂粮粥都香了不少,要不是自己的粮食不太够,她真的还能再吃几碗饭。
赵知青的做饭手艺真好,这么简单的食材都能做得这么好吃,要是以后每天都能吃上她做的饭,每天苦点累点也没关系。”
就是自己不是男人,不然自己肯定疯狂想娶她。
也不知道赵知青以后要找个什么样的臭男人,疯狂嫉妒中。
而被安漫漫惦记上的赵园园,习惯了在现代吃个粉都要有菜有肉的生活,来了这里,虽然明面上生活质量下降,但是如果不是特别累,特别想偷懒的情况下,没有肉,也习惯弄一个味道重一点的炒菜,和一个味道清淡一点的汤。
所以她把蝗虫分了一半给安漫漫后,又把自己留的那一半用干净的碗盛起来,装了大半碗。
闻起来真香,怪不得给安漫漫馋得。
盛好后,又起锅烧油放入之前摘的还剩的两个番茄,懒得切了,直接丢下去用铲子碾碎,然后翻炒了一下,就加上一点水,烧开,等待烫烧开的过程中,去屋子里拿了个鸡蛋,打到碗里。
然后用筷子把蛋清和蛋白调匀,然后在汤烧开后,慢慢的一边移动碗,一边倒下去。
倒下去后,又过了两分钟,就用一个碗盛了起来。
一个人,饭每天就那点,两碗菜足够了。
吃完后,收拾好一切,然后就把晒了个半干的笋拿出去晒上,顺手把早上洗的衣服收进来。
之后,关上门,进空间,又吃了一份之前做的腊肉加白米饭,还加了一些烤肉。
现在每天劳动力度大,饿得快,又没有其他零食,只有越吃越饿的酸李果,上工回来,感觉饿的能吃一头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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