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息的客厅里,酒气,混合着烧烤的孜然味,浓烈地,弥漫在空气中。
桌子上,杯盘狼藉。
那两瓶一斤装的红星二锅头,已经被两人,消灭了将近一半。
酒劲儿,上来了。
“嗝——!”
郑涛打了个酒嗝,那张因为酒精和兴奋而涨得通红的脸上,写满了狂热。
他摇摇晃晃地站起身,从墙角,抄起了那把被他盘得包了浆的木吉他。
“老许!”他抱着吉他,醉眼惺忪地,指着许念,“你……嗝……你那首《春天里》!我跟你说,我……我今天琢磨了一整天!越琢磨,就越上头!”
他“duang”的一声,将吉他往自己大腿上一放,用一种极其不屑的眼神,瞥了一眼许念:
“你昨天唱得,跟个破锣嗓子似的,纯属耽误好作品!现在!你给哥们儿听好了!哥们儿亲自给你示范一遍,让你听听,什么,才叫真正的‘摇滚沧桑感’!”
许念看着郑涛这副喝多了耍酒疯的德行,只是笑着,又从盘子里拿起一串烤得焦香的鸡翅,塞进嘴里,含糊不清地说道:
“行了行了,你唱吧,你唱吧。你那破锣嗓子,也好不到哪儿去。不过,现在都快半夜了,你在这儿鬼哭狼嚎的,就不怕邻居上门,报警抓你,说你扰民啊?”
“扰民?”郑涛闻言,仿佛听到了天大的笑话,他一拍胸脯,豪气干云地说道,“你放心!我这,是回迁楼!住的,全是从小光着屁股一块儿长大的老街坊!他们,从小就是被我用这把破琴,给霍霍习惯了!早就……早就习惯了!”
许念听完他这一顿白活,彻底无语了,只能摇着头,继续啃自己的鸡翅。
而郑涛,已经迫不及待地,拨动了琴弦。
一个标准的8\/6拍民谣扫弦,带着一股子摇滚老炮儿特有的蛮横和颗粒感,响了起来。
“还记得许多年前的春天……”
“那时的我还没剪去长发……”
他那粗犷的、带着浓重烟酒味道的嗓音,在小小的客厅里,回荡开来。
不得不说,他的嗓音条件,确实唱起来,多了几分属于“摇滚老炮儿”的,放荡不羁的沧桑。
一阵他自认为发挥极其完美的表演过后,郑涛“哐”的一声,将最后一个和弦,重重地扫完。
他抬起头,眼神亮晶晶地,看着许念,像一个等待老师表扬的小学生:
“怎么样?!啊?!我说的没错吧!是不是比你唱得,更有内味儿?”
他把吉他往旁边一扔,凑了过来,用力地,锤了一下许念的肩膀:
“不过话说回来,老许,你小子,是真牛逼!这首《春天里》,写得太顶了!还有今天节目上那首广告曲,更是绝了!一首,悲凉到了骨子里;一首,又清新得不像话!”
他死死地盯着许念,那眼神,像是在看一个刚刚从飞碟上下来的外星人:
“你跟我说实话!你是不是……投湖之后,被外星人给附体了?还是说,你丫的,真的基因突变,直接进化了?!”
“这要是,你写的每一首歌,都有这个水平……那……那以后卖歌,不就跟菜市场卖大白菜一样,随便卖了?!”
他越说越兴奋,一把抓住许念的胳膊:
“老许!听我的!你,就负责写!哥们儿我,给你当制作人!咱俩联手,不出三年,绝对能在蓝星乐坛,杀出一条血路!到时候,别说你那点破违约金了,整个企鹅,咱都能给它买下来!”
郑涛这番带着醉意的、疯子般的“豪言壮语”,却像一道闪电,狠狠地,劈中了许念的内心!
对啊……
郑涛说的,没错啊!
自己现在,还差五十万的违约金缺口。
《我在那一角落患过伤风》这首曲子,已经用一场“神迹”,证明了它的商业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