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种江湖侠者形象矛盾复杂却又极其立体,我认为真正的考验不是演技,反而是对李逍遥这个人物的理解,或者说您并不是想让我演李逍遥,而是想让我成为李逍遥。”
许妄饶有兴致的看着仿佛一瞬间真的变成李逍遥的胡戈,满意的点了点头:“你的悟性很好,但说跟做是两码事,我很期待你在剧里的表现。”
胡戈握紧拳头,学着李逍遥吹了一下斜刘海,露出一个痞帅笑容:“放心交给我。”
许妄笑了笑:“林导已经把剧组筹备的差不多了,开拍应该就是这两天的事,你回去准备一下吧。”
胡戈刚站起身,许妄又忍不住警告道:“灵儿的扮演者是刘忆菲,你小子拍戏的时候注意点。”
“好,老板放心。”胡戈震惊一瞬就忙不慌点头,身为【菲妄娱乐】的员工,许妄和刘忆菲的关系虽然并未公开,甚至网上还流传出许妄和一个大学老师的绯闻,但员工们之间却坚持认为两人必有一腿。
现在许妄这么一警告,就更坐实了这种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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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没想到的是,他一个素人演员,第一部戏出演男主角也就罢了,竟然还是和刘忆菲这一种超一线大咖搭戏。
多少有些受宠若惊了。
胡戈走后不久,郑健和米粒也前后到公司了。
加入公司二十多天,除了第一天见了许妄一面之后,他们就好像被刻意遗忘了一样,连个安排工作的电话都没接过,如果不是还住着公司安排的高端公寓,他们甚至以为被开除了。
现在终于被召唤,还是老板许妄亲自召唤,总不能是请他们来喝茶吧?
由不得他们不激动。
毕竟许妄出品的含金量,几乎等同于国际上的made in china!
“坐!”依旧是微笑的姿态,见两人先后落座,许妄询问道:“郑健、米粒是吧?”
“是的,老板。”两人坐正了一些。
郑健穿着一身摇滚专属的铆钉皮衣,也不知道这大夏天的他怎么受得了。
米粒相对就清爽了一些,牛仔衬衫配工装背带裤,一头脏辫十分有个性。
或者说玩音乐的,尤其是玩地下音乐的都有个性。
“我听了一下你们以前的作品,根据你们的个人风格分别为你们打造了一首新歌。”许妄说着话音一转:“不过丑话说在前头,如果你们达不到我的要求,那以后就只能继续去玩你们的地下音乐了。”
(泯灭我的成果让我很不甘心,于是又花一个小时重新把104章完善了出来,顺便稍微完善了一内内细节,想看的朋友请留言,进纯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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