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插手干预案件办理,在几起案件的办理中以个人偏好代替法律法规,随意拔高和降低标准。
这婆娘,疯了。
告我的第二份材料,落款是“正义群众”。这名“正义群众”给组织部递交材料,说元亮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基层领导干部,不修私德,行为失德失范,长期酗酒,造成恶劣影响,严重损害党员干部队伍形象。“正义干部”还举报我公权私用,命令下属用私车接送父母,让下属承担本该由我支付的交通耗费。
最可恶的是,这份材料还带得有U盘,盘里有一个视频,记录的是我从文体中心五楼探头出来呕吐的场景。
形象极其不好看。
告我的第三份材料,落款是“笔架山姨妈”。材料上说我金屋藏娇,以别人的名义买房子养三姐,写得有鼻子有眼,地址都标得清清楚楚。
面对这些材料,我真的不晓得怎么说,看来职场上的传言是对的:一封信、三毛钱,整不死你耽半年。
我问组织部的同志,说这些事情都是诬告,不仅我能解释得清清楚楚,就连单位都知晓大部分情况,有很多的人能帮助证明,但是现在我手上还有重大案件要办理,时间比黄金还珍贵,能不能带回单位处理?
可是,组织部不同意,他们说,我要么就放弃提拔,要么就老老实实就地写自证材料。
他们怕我回去串供。
我哭泣无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