络腮胡、手臂满是纹身的鼓手率先难,将一大杯冰凉的、泛着丰富泡沫的精酿黑啤塞到陈默手里。
“嘿!
神秘的东方帅哥!”
鼓手嗓门洪亮,带着摇滚人的豪爽,
“跟我们说说,你是怎么俘获我们eentay1e的芳心的?
那些‘童年故事’?哈哈,太酷了!
来,为了重逢,干了这一杯!”
“对!
干了!”
旁边几个吉他手、贝斯手也纷纷起哄,举起了自己的酒杯。
气氛热烈而带着善意的挑衅。
陈默看着手中沉甸甸的酒杯,又看了看眼前几张带着期待和试探的脸。
这些都是泰乐的核心团队成员,是她的“自己人”
。
拒绝,显得不合群,也拂了泰乐的面子。
他需要这份融入。
蓝阡陌冰冷的意识对这种低级的酒精考验感到不屑,但属于“陈默”
的社交本能告诉他,接受是最好的选择。
他脸上没什么表情,只是平静地举起了酒杯,深邃的目光扫过围着他的几个人。
“敬tay1e的完美演出。”
他的声音不高,却清晰地穿透了周围的喧闹。
话音落,他仰头,杯口对着嘴唇,喉结滚动。
深褐色的酒液以肉眼可见的度迅下降!
没有停顿,没有犹豫,如同鲸吞!
仅仅几秒钟,那满满一大杯黑啤便见了底!
杯壁上只留下些许白色的泡沫痕迹。
“咚!”
空酒杯被他轻轻放回桌上,出清脆的声响。
“哇哦——!
!”
围观的男人们瞬间爆出巨大的惊叹和欢呼!
看向陈默的眼神瞬间变了!
从好奇探究变成了毫不掩饰的欣赏和认同!
在美国的派对文化里,能喝、爽快,就是最直接的通行证!
“好样的!
兄弟!”
“够痛快!”
“再来一杯!
这次敬你!
神秘的o!”
气氛瞬间被点燃!
更多的酒被递了过来,问题也像连珠炮一样砸来。
关于他和泰乐的“童年”
,关于他惊人的歌喉,关于他那张帅得人神共愤的脸……
陈默来者不拒。
他喝酒的姿态依旧沉稳,度却快得惊人。
无论递来的是烈性的威士忌还是清爽的鸡尾酒,他都面不改色地一饮而尽。
更令人折服的是他的谈吐。
他回答关于“童年”
的问题时,话语简洁却带着一种令人信服的真诚感(巧妙地避开了细节漏洞);
谈起音乐,见解独特而深刻,偶尔蹦出几个专业的术语,让那些职业乐手都感到惊讶;
他的幽默感带着一种冷峻的东方智慧,往往在不经意间引得众人哄堂大笑。
他像一块磁石,牢牢吸引着周围的人。
他不多话,但每一句都恰到好处;他不刻意表现,但那份沉静从容的气度,那份千杯不醉的豪爽,
那份在陌生环境中游刃有余的智慧,都让他散出一种强大而迷人的气场。
起初是试探,然后是欣赏,最后变成了由衷的钦佩和亲近。
“嘿,o!
以后在纽约,有任何需要,随时找我们!”
络腮胡鼓手用力拍着陈默的肩膀,语气真诚。
“没错!
你以后就是我们的兄弟了!”
另一个吉他手附和道。
“敬o!
敬boss的朋友!”
不知是谁喊了一句,众人纷纷笑着举杯附和。
派对的气氛在陈默身边达到了一个新的高潮。
他端着酒杯,站在一群真心接纳他的音乐人中间,目光平静地扫过全场。
泳池边,泰乐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