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多不压身,想学。”
多么淳朴的答案,这竟然就是他这样学习的动力吗?
原着里也有提到,黎真还没有进入仙门的时候,跟黎锦生活在小山村里,黎锦本就有基础,后面因为生产落下了毛病,有心无力,能帮到的有限,再加上家里剩余的书本不是很多,她更多的都是教黎真识字,和一些简单的句子。
买纸笔是一笔开销,黎真最常用的书写工具是树枝,在门口的一片泥地上,黎锦买了一些沙子撒在上面更容易写字,等熟练了才用纸笔去写,黎真在家中干完活以后会跑到村口的私塾偷偷听课,没被现的时候,他能听完一个下午,把自己所听到的全都记下来,等回家的时候再将自己不会的地方告知黎锦,由黎锦解答。
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黎锦在自己的范围内做到最好,能够认字明理是行走在世间的一大利器,认识字就不会被人拿着一纸空文忽悠,能明理就能读懂书上知识,会写字,也可以帮人代写书信,或者是抄录书本等,往远的想,会读书认字就多了一份机会,可以去参加科考,当上秀才的话,也能让生活好过一些,有更多机会。
黎真将这一切都养成了习惯,从一开始觉得学习多一点,知道更多技多不压身,到后面有足够的空闲时间,他开始对世界产生的探索欲——“想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