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以此推翻晋商指控,打击晋国商誉,甚至质疑刑鼎律法的权威!
堂上一片哗然!司寇属官又惊又怒:“大胆!刑鼎解纹,乃我晋国秘要!岂容外邦之人妄解?!此帛书定为伪作!”
“真伪与否,一验便知!”郑国辩士傲然道,“请大人取出刑鼎‘货殖律’相关云雷夔龙纹拓片!在下当场依此‘秘典’推演,看结果是否与贵国法吏所得一致!若一致,便证此‘秘典’为真,亦证景氏清白!若不一致…哼,在下甘受诬告反坐之罪!”他信心满满,显然对屈完的“秘典”深信不疑。
这招极为毒辣!若晋国法吏不敢当场验证,便是心虚;若验证结果不同,则晋国内部必有分歧,律法威信扫地;若结果相同…那楚人便等于公开宣告:晋国赖以立法的核心密码,已被楚国掌握!
司寇属官脸色铁青,进退维谷,只得命人速去取相关拓片,同时急报周鸣。
周鸣闻讯,只平静地回了一句:“允其所请。着典法堂法吏携《枢要》正本,当堂对质。按计划行事。”
堂审暂停,气氛凝重如铅。消息如野火般传开,无数人涌向司寇府,都想亲眼目睹这惊世骇俗的“纹解对质”。
一个时辰后。相关纹饰拓片被悬挂于公堂。猗顿氏契约上的徽记被清晰临摹放大。晋国典法堂一名年轻但眼神沉稳的法吏(胥渠亲自带队),怀抱《解纹枢要》正本,肃立一旁。郑国辩士手持楚译《秘典》抄本,傲然立于堂中,身后是面露得意之色的景氏商人。
“开始吧!”主审官沉声道。
第一回合:云雷纹定类。
徽记主体是一个七重涡旋、中心微凹、线条刚劲的云雷纹变体。
晋法吏翻开《枢要》正本,对照“三十二变体图”,迅速定位:“此乃‘纹十九’,对应‘货殖律·器物品级·三等’。”旁边的注释清晰标明三等为“次等”。
郑国辩士翻开《秘典》,同样找到对应纹样(楚人图谱与晋人基本一致),念道:“依《秘典》,此纹确为‘货殖·器物品级’,然…等级为‘上等’!”他指着《秘典》上一条简洁的公式:“《秘典》有云:‘涡旋七重,中心凹者,数为阳亢,当列上等’!”(此乃假《枢要》中的错误归类逻辑)
堂下顿时议论纷纷。晋法吏冷笑:“荒谬!刑鼎‘货殖律’品级,首重质地、工艺纹样,涡旋层数与中心形态仅为辅助标识,岂能单凭此定上等?《枢要》正本附录‘百工录’有明确记载,此纹常现于胎体稍薄、火候略欠之器!定为三等无误!”
郑国辩士脸色微变,强辩道:“口说无凭!且看夔龙定刑…定级!”
第二回合:夔龙纹定级。
徽记中,一条夔龙盘绕云雷纹,龙身长度经胥渠当场用标准尺丈量,为五寸六分余。
晋法吏查看《枢要》正本“夔龙九级表”:
级四:五寸六分余->刖刑(对应货殖律则为“重大瑕疵,罚没并赔偿”)
同时,他依据正本公式,计算复核:首项长度(级一)二寸,公比√2(≈1.414),级四长度=2*(√2)^3≈2*2.828≈5.656寸,吻合!
郑国辩士翻看《秘典》:
《秘典》中夔龙分级亦是九级,长度序列相同。
他按《秘典》提供的“简洁完美”等比求和公式计算:S_n=a1*(1-r^n)\/(1-r),代入a1=2,r=1.414,n=4:
S_4=2*(1-1.414^4)\/(1-1.414)=2*(1-4)\/(-0.414)≈2*(-3)\/(-0.414)≈14.49寸?!
结果明显荒谬!郑国辩士额头瞬间冒汗,他慌忙看向《秘典》中的“快速查表”,表上明确写着:“长五寸六分余->级四->上等(对应货殖律)”(此乃假《秘典》为掩盖公式错误而做的错误匹配表)
“五寸六分余,依《秘典》查表,当为级四,货殖品级‘上等’!”郑国辩士硬着头皮喊道,声音已不如之前洪亮。
“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