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旁听席上,听到这个结果,喜极而泣,紧紧地抱在了一起。
李浩本人却没有任何表情,他只是缓缓闭上眼,两行清泪,顺着脸颊滑落。
赢了。
可是文静,再也回不来了。
“关于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包宏的声音再次响起,“本院判决如下:”
“一、判令被告人魏天、林玥、孙阳及其监护人,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人民日报》、《法治日报》及江城所有主流报纸头版,连续七日刊登经本院审核的道歉声明,向三位受害人及其家属公开谢罪。”
包宏翻过一页,声音变得更加沉重。
“二、关于原告代理人提出的第二项诉讼请求。本院认为,被告人魏天之所以敢于如此目无法纪、草菅人命,其依仗的正是其家族企业魏氏集团所带来的权势与财富。庭审查明,被告人魏天长期、无偿、不受限制地调用魏氏集团资产用于个人挥霍与违法犯罪活动,其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已形成高度混同,魏氏集团已沦为其滥用权力、实施犯罪的工具。其人格与公司法人人格产生混同,严重损害了公司法人的独立性,并被用于实施侵权行为,对社会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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