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盗死了!”
有人心惊胆颤,嘴里说杀了强盗是一回事,真的见到尸体是另一回事。
有人眼睛发亮,大声道:“英雄!你还在吗?我们来了!”
好些人轻轻叹息,看庄园内的模样,斩杀罗宾的英雄早就走了。
黑暗中,庄园楼宇方向忽然传来一个男人的清朗又优雅的声音:“诸位,你们是来抓我的吗?”
楼宇方向亮起了火把,一个英俊的金发年轻男子穿着华丽的礼服,腰间配着长剑,站在火光之中。
无数平民的注视下,那金发年轻男子平静又温柔地道:“能够杀了抢劫、强//奸、杀害平民的盗贼罗宾,我纵然被法律严惩,又有什么遗憾。”
无数平民看着那金发男子英俊的脸庞,高贵的气质,为民除害的伟大胸怀,齐声欢呼:“英雄!英雄!英雄!”
一群年轻的男子单膝跪地:“英雄,我将永远跟随你。”
一群少女用力将鲜花扔给那金发年轻男子。
一群中老年平民泪流满面:“我们终于等到了真正的英雄。”
……
城市的北门,一个男子飞快走到戈弗雷爵士身边,低声道:“老爷,表少爷成功了。”
戈弗雷爵士平静地点头,这年头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
既然真正杀死罗宾的女骑士早早跑路了,留下了巨大的可操作空间,为什么就不能将利益最大化?
比如,罗宾为什么就不能是恶贯满盈,被一个正义的贵族青年杀死的呢?
难道要一个贵族青年为了一个强盗偿命?
贵族杀强盗,那叫做见义勇为!
贵族杀治安官,那叫做斩杀贪官污吏,为民除害!
戈弗雷爵士嘴角勾起一丝笑容,治安官的职务将是自己的外甥的了。
至于那个真正杀了罗宾的女骑士……
谁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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