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是人情、利益、律法乃至历史遗留问题的总爆发。
孙传庭并未急躁。他展现出了惊人的耐心和缜密。对于“沙淤田”,他并未轻易采信一方之言,而是调阅历年河道疏浚档案,并派员实地勘测土壤成分,最终裁定:凡有据可查、确系官河清淤所得且无原主之田,半数入官,半数由出力清淤之邻近田主分领,但仍需按等纳粮。
对于胥吏舞弊,他雷厉风行,亲自督办,将涉案胥吏王某依律重惩,枷号示众,豪强刘某罚没贿银,并追缴历年偷漏税赋。同时,他借此案大力整肃清丈队伍,推行“交叉复核”、“民众监督”之法,并提高清丈书吏薪俸,以期高薪养廉。
对于嘉禾伤农,他一方面紧急刊印《红薯储存法》、《玉米制食谱》分发各县,令官府组织学习;另一方面,尝试以官仓平价收购部分红薯,加工成薯干备用,或尝试酿酒,并明令市场不得歧视新粮,违者惩处。
他的每一项决策,都力求有理有据,既贯彻新政核心,又兼顾现实复杂情况。范仲淹武魂赋予他的“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的情怀,在此刻化为无数具体而微的务实举措。
他常常微服私访,深入乡间,与老农坐在田埂交谈,听取他们对新策最直接的感受和最朴素的智慧。他的靴子沾满了江南的泥泞,他的心中装满了民间的疾苦与期盼。
阻力依然巨大。暗地里的咒骂、士绅间的抱怨、胥吏阳奉阴违的软抵抗,从未停止。但他那份“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定力,以及将新政利国利民之大义置于首位的公心,却像磐石一样,在江南的软泥沼中,艰难地打下了一根根坚实的桩基。成效虽缓慢,却真实地在积累。朝廷的权威,通过这一系列细致而坚持的努力,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下沉并扎根于这片帝国最富庶也最复杂的土地。
东南海面,秋汛时节,风高浪急。郑芝龙的疯狂,也随着季节进入了最后的癫狂。
“圣卡特琳娜号”事件后,他与葡萄牙人的关系彻底破裂,与荷兰人也仅维持着表面而脆弱的“合作”——实则是互相提防与利用。勃尔格一边冷眼旁观郑芝龙四处树敌,一边不断压低价码,索取更多的“保护费”。
郑芝龙的舰队变得更加贪婪和暴虐。“报水”已形同公开抢劫,征收范围甚至扩展到了近海渔船。稍有迟疑或反抗,便是船毁人亡。沿海州县弹劾他的奏章如同雪片般飞向北京,民间对其恨之入骨,称之为“海阎王”。
这一日,三艘郑氏大型战船(虽非仿制盖伦,亦是重金打造的福船巨舰)竟公然闯入舟山群岛附近海域,拦截一支由十余艘大型商船组成的、悬挂着苏松一带多家豪商旗号的船队。这支船队据说有应天巡抚衙门的背景,运载的是前往朝鲜贸易的丝绸、瓷器和茶叶。
“郑家令旗!每船三千两!现银交割!”郑氏头目站在船头,嚣张跋扈,视对方如无物。
商队首领试图交涉:“这位爷,我等皆有苏州府、松江府核发的船引,并非私贸,且与抚台大人……”
“少拿狗官压老子!”头目粗暴打断,“海上老子说了算!抚台?抚台的手伸得到海里来吗?不给钱?弟兄们,亮家伙!”
郑氏战船炮门掀开,露出黑黝黝的炮口。水手们举起火箭、火罐,杀气腾腾。
就在此时,天际线处,三艘修长、速度更快的西洋式战舰悄然出现,悬挂着荷兰东印度公司的旗帜。勃尔格站在船楼上,望远镜中映出郑氏船只嚣张的身影和那支庞大的商队。
“真是……自取灭亡。”勃尔格嘴角勾起冷酷的笑容,“通知各舰,保持距离,占据上风位。让郑一官去抢,等他抢够了,我们再上去……收‘护航费’。如果明国官军被引来,那就更妙了。”
郑芝龙已然杀红了眼,他要用这种极致的疯狂,向所有人证明他才是海上的主宰,逼迫朝廷不得不承认他的地位。他却不知,自己的所作所为,正一步步耗尽朝廷最后的耐心,也为王承恩那把即将出鞘的利剑,提供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