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此同时,大秦时空。
咸阳宫的夜总是裹着一层青铜色的寂静,偏殿的烛火却已连烧了三月。嬴政捏着那本边角发卷的《现代化步兵基础训练手册》,指腹在“队列协同”四个字上反复摩挲,烛火在他眼瞳里跳动成两簇跃动的金焰。
“李斯,”他忽然开口,声音里带着熬夜后的沙哑,却依旧掷地有声,“调三千锐士入北营,即日起断绝与外界往来。”
李斯捧着竹简的手微微一顿,躬身应道:“臣遵旨。只是北营地处泾水之畔,冬日苦寒,是否需先……”
“不必。”嬴政打断他,将手册往案上一放,封皮上烫金的“训练”二字在火光下格外刺眼,“告诉他们,入营者,食邑加倍,家人免徭役三年。但有泄露营中一事者,诛三族。”
李斯心头一震。他跟随秦王多年,从未见陛下对一支新编部队如此重视。那日在书店得回的奇物里,除了这本薄薄的册子,还有工匠们仿造的“火枪”——一根精铁管连着木托,能将铅弹射出百步击穿铁甲。当时试射时,连最勇猛的锐士都吓得脸色发白。
三日后,北营外筑起了三丈高的土墙,墙头布满了持弩的卫兵。三千名从各郡挑选的锐士站在空地上,个个身材魁梧,眼神里却带着疑惑。他们中有的是身经百战的老兵,有的是将门之子,谁也不知道为何会被突然调到此地。
“都给我听好了!”一个洪亮的声音响起,只见蒙恬身着铠甲,大步走到队伍前,手里握着一杆火枪,“从今日起,你们要学的不是刀枪剑戟,而是这个——‘秦火铳’!”
他举起火枪,对着远处的靶子扣动扳机。“砰”的一声巨响,震得众人耳朵嗡嗡作响。再看那靶子,已被铅弹打穿了一个大洞。
“这……这是什么神器?”一个老兵忍不住喃喃自语。
蒙恬冷笑一声:“神器?在我大秦,没有神器,只有能让敌人胆寒的利器!从今日起,你们每日寅时起床,亥时休息,除了吃饭睡觉,剩下的时间都要练这个!谁要是敢偷懒,军法处置!”
接下来的日子,北营里每天都回荡着火枪的轰鸣声。锐士们从一开始的畏惧、生疏,到后来的熟练、精准,付出了常人难以想象的代价。有的人被后坐力震得肩膀红肿,有的人被火药灼伤了手,还有的人因为操作不当炸伤了自己。
但没有一个人退缩。他们知道,能被陛下选中来到这里,是一种荣耀。更重要的是,他们亲眼见识了火枪的威力,知道这东西能改变战争的格局。
嬴政几乎每隔几天就会微服私访北营。他看着锐士们整齐地列队,听着他们齐声喊出“预备——放”的口号,看着铅弹精准地命中靶子,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蒙恬,”一次视察后,嬴政拍着蒙恬的肩膀说,“照这样的进度,多久能形成战斗力?”
蒙恬躬身道:“回陛下,再有一月,便可进行编队演练。只是……火药和铅弹的供应有些跟不上了。”
嬴政眉头微皱:“传令下去,让少府加大生产力度,不惜一切代价保证供应。另外,让工匠们再改进一下火枪,争取射程更远,装填更快。”
“臣遵旨!”
又过了一个月,北营里举行了一场盛大的演练。三千锐士分成十个方阵,每个方阵三百人。他们穿着统一的黑色铠甲,手持火枪,迈着整齐的步伐前进。走到靶场前,方阵停下,前排的士兵蹲下,后排的士兵站立,形成三排。
“预备——”蒙恬一声令下。
三千支火枪同时举起,对准了远处的靶子。
“放!”
“砰砰砰——”
震耳欲聋的枪声响起,硝烟弥漫了整个靶场。等硝烟散去,众人望去,只见远处的靶子几乎全被打烂了。
嬴政站在高台上,看着这一幕,嘴角扬起一抹弧度。他知道,一支足以横扫天下的无敌之师,即将诞生。
“好!好!好!”嬴政连说三个好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