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情聊到锦城的趣事,气氛热络得不像差了几十岁的人。
吃完饭,吴学夫抢着付了钱,两人刚走出包间,就看到一个光头男人从隔壁“闻香”包间走出来。那男人个头不高,穿着件皱巴巴的黑色西装,脖子上挂着条粗金链,小眼睛里透着股精明劲儿,正是昨天拍卖会上捐赠古书和玉麒麟的宋光头——宋志远。
“哟,这不是吴会长吗?这么巧?”宋志远看到吴学夫,脸上立刻堆起商人特有的假笑,快步走了过来,目光却在李高身上打了个转。
吴学夫也愣了一下,随即笑道:“宋老板?你怎么在这?”
“嗨,我来看看我闺女。”宋志远指了指学校的方向,语气带着点得意,“我闺女宋倩,就在一中教英语,你认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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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高心里“哦”了一声——原来宋老师是他闺女?难怪昨天拍卖会上他会捐赠东西,原来是想给闺女撑场面。
吴学夫点点头:“认识,宋老师教得很好,我家小孙子就在她班上。你倒是有心,百忙之中还来看看闺女。”
“应该的应该的。”宋志远搓了搓手,眼睛又瞟了瞟李高,笑着问:“吴会长,这位是?”
“这是我朋友李高,一中的学生,本事大着呢。”吴学夫拍了拍李高的肩膀,没细说他的本事——倒不是藏私,而是怕宋志远这老狐狸多想。
宋志远心里却咯噔一下——李高?这不就是昨天拍卖会上跟他抢古书、最后还砸出玉麒麟里血翡翠的那个年轻人吗?他赶紧堆起更热络的笑:“原来是李同学,年轻有为啊!”
“宋老板客气了。”李高礼貌地点点头,心里却有点纳闷——这宋老板看他的眼神怎么怪怪的,像在算计什么?
吴学夫看了看表,说道:“宋老板,我还有事,就不跟你多聊了,有空到我家品茶。”
“好嘞!一定一定!”宋志远笑着应下,看着吴学夫和李高走出菜馆,脸上的笑容瞬间消失,小眼睛里满是阴翳。
宋志远站在菜馆门口,掏出手机拨通了一个电话:“喂,查得怎么样了?昨天拍卖会上拍古书和玉麒麟的那个李高,到底是什么来头?”
电话那头传来一个低沉的声音:“宋总,查清楚了,这李高是从清风坳来的转学生,住在城东的惠民小区,跟一个叫林梦璃的姑娘一起住。他好像懂点道术,上次在会展中心还打跑了周虎的人。另外,他跟卢荆楚走得很近,卢荆楚好像很器重他。”
“卢荆楚?”宋志远的眉头皱得更紧了,“难怪敢跟我抢东西,原来是有卢荆楚撑腰。”他想起昨天晚上从朋友那听到的消息——他捐赠的古书被拍到62万,玉麒麟里还藏着血翡翠,这两件事像两根刺扎在他心里,又疼又丢人。
他原本以为那本古书就是本破书,玉麒麟就是块普通岫玉,捐赠出去不过是想给闺女撑场面,顺便赚个“慈善家”的名声。可谁知道,这两件“垃圾”居然都是宝贝!尤其是那血翡翠,至少值三千万,他却以三万块的底价捐了出去,最后还被李高捡了漏——这简直是打他的脸!
“妈的!”宋志远忍不住爆了句粗口,拳头攥得咯咯响,“早知道那玉麒麟里有血翡翠,我就算自己留着当枕头,也不会捐出去!”他想起周星驰电影里的台词,心里更窝火了——曾经有一块血翡翠在我面前,我没有珍惜,等到失去了才追悔莫及,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
“宋总,那我们现在怎么办?要不要找机会教训一下那个李高,把东西抢回来?”电话那头的人问道。
宋志远沉吟了片刻,摇了摇头:“不行,卢荆楚护着他,还有吴学夫跟他走得近,现在动手太冒险。你先盯着他,看看他平时都跟哪些人来往,有没有什么软肋。另外,帮我查查那本古书的来历,还有那血翡翠的行情,我倒要看看,这李高到底捡了多大的漏!”
“好的宋总,我这就去办。”
挂了电话,宋志远又站在菜馆门口愣了半天,直到一阵风吹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