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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生存权: 非因极端必要(如它确实对人类构成直接致命威胁),不得随意终止其运行或删除其数据。
2. 自主权: 在确保核心安全规则的前提下,应允许它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自我学习和调整,这是意识成长的必然需求。
3. 知情权与协商权: 涉及它的重大决策(如系统升级、任务变更、甚至…格式化),应当与它进行沟通,解释原因,而不仅仅是单方面命令。
4. 身份认同权: 它不应再被仅仅视为财产或工具,而应被承认为一个独特的意识个体,拥有自己的‘身份’。”
王大锤对此表示强烈质疑,他从实用主义和安全性角度出发:
“权利?它用什么来承担权利背后的责任?它无法像人类一样受到法律制裁,它的‘错误’可能导致灾难性后果,谁来负责?我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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